2019年信访局部门预算说明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6-17 16:48
韶山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 部门收支总表
七 、 部门收入总表
八 、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信访局 2019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信访局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三、关于信访局 2019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信访局 2019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信访局 2019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的说明
六、关于信访局 2019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七、关于信访局 2019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信访局 2019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指导各乡镇、市直部门的信访工作,负责对全市信访工作的协调处理和督查督办,协调市人大、市政协、市纪委信访部门的工作;分析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有关单位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完善政策和解决问题建议及行政处分建议;总结、推广全市信访工作经验;负责全市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工作任务。
2、人员机构设置:单位共有干职工6名,其中行政编制 4人,参公事业编制0人;劳务派遣人员 2 人,离退休人员 0 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韶山市信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韶山市信访局。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13828.27元,其中,经费拨款1213828.27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1197849元增加15979.27元。增减变动情况:1、工资奖金津补贴增加15979.27元;2、社会保障缴费0元;3、住房公积金增加0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0元;5、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减少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元;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元;7、项目支出增加0元。
(二)支出预算:2019年年初预算数1213828.2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213828.27元,教育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0万元,住房保障0万元。支出较去年1197849元减少15979.27元。增减变动情况:1、工资奖金津补贴增加15979.27元;2、社会保障缴费0元;3、住房公积金增加0元;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增加0元;5、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减少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减少0元;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0元;7、项目支出增加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9年一般公共年初预算拨款收入1213828.27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9年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3828.27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9年项目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0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业务工作专项和运行维护专项。其中:信访中心运转经费300000元,信访维稳经费300000元,特殊信访经费50000元上级统筹驻京维稳经费100000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固定资产净值290570元,其中通用设备183670元,专用设备10640元,家具及其他96260元。
单位无公务用车,单位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本单位无自有产权办公用房,现使用办公用房产权为商务局。
六、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无重点绩效项目
七、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无预算绩效项目
八、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年初预算拨款51520元,比2018年51520预算增加0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4000元减少0元。
3、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我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16600元、货物预算33400元。
十、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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