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6-142441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目录:行政执法
韶城准许决字〔2026〕10号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3-30 15:03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韶城准许决字〔2026〕10号
张家界青旅假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韶山营业部:
你单位于2026年3月25日提出的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3月25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3月26日至2028年3月25日。
请你单位于2026年3月26日持本决定书及☑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其他 \ 到韶山市民之家二楼D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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