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6-1416388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目录:行政执法
韶城准许决字〔2026〕6号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9 15:22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韶城准许决字〔2026〕6号
韶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6年1月28日提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6年1月28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6月30日。
请你单位于2026年1月29日持本决定书及□身份证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印章)□其他 \ 到韶山市民之家二楼D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