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1-915199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1-18 1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

http://www.shaoshan.gov.cn/11698/11705/11711/18772/18817/index.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审批股联系(联系电话:0731-55682603,通信地址:韶山市朝磨路,邮政编码:411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悉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执行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大力实施城市管理行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一是规范实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严格落实《韶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做好了相关工作。全年共公开政务信息203条,其中政务公开信息31 条,财政信息3 条,领导信息1 条,机构信息 4条,信息公开指南 1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行政许可信息157 条,行政处罚信息5条。二是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及时细化《韶山市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我局的任务,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查、发布机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保密审查制度,经审查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及时准确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四是全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积极作为,按照职责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配合完成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安排的保障、检查等中心工作,全年我局门户网站未发生重大运维差错和网络安全事故。是有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范畴,接受市政府统一考核。同时,我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1个(行政审批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名,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 ,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热情受理各类城管信息,认真办理市长热线和市长信箱投诉信件。2020年受理市长热线37件、处置率100%,群众满意率达100%。全年政务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

减18

 1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4

增2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

增2

 5

行政强制

 2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公开内容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内容实用性有待加强,有待进一步贴近民生、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查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改进措施:一是要转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认识。要把提供政府信息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和公共服务职责,变被动公开为主动公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提高行政透明度。二是要健全制度,扎实有效的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程序,重视政务公开流程再造,大力创新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健康有序地开展。三是要提升能力,加强对信息公开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认真组织学习《条例》精神,使工作人员及时掌握国家政策,不断加强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研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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