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353155 发布机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1-10 09: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指导下,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以服务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按照职责要求主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全年在部门栏目上共公开政务信息 174二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积极主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沟通对接,切实做好政府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今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已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三是维护平台健康运行。积极配合完成市政府网站管理部门保障、检查等中心工作,今年以来,未发生重大运维差错和网络安全事故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我局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五是严格监督保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决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安排专人把好信息公开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强化政务网站定期检查和日常纠错,确保发布的准确性。主动接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领导小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责任追究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0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压实工作责任,主动担当作为,改进工作方法,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税〔2021〕3号)文件,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025年1月10日    

韶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