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1-26 15:58

2024年,我局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我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化、规范化建设。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根据行政执法事项权责清单,我部门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确认、行政给付,不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其中,本年度行政确认共计25件,其中伤残等级评定3件,其他各类优抚补助对象认定22件;行政给付共计1742件,其中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给付11件,烈士褒扬金给付1件,伤残人员抚恤待遇发放、部分烈士子女认定及生活补助给付、建国后参战和参加核试验军队退役人员补助金给付、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发放、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以及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给付、在乡复原军人定期生活补助一共1038件,优抚对象医疗保障658件,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给付34件;给付金额共计1260余万元。

2.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持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检查工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新建韶山烈士纪念馆,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功能。

3.行政执法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无行政执法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按照学法考法工作要求,组织全局干职工采取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相结合、文件精读和网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对依法行政的认识,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利用线上或线下培训方式,组织业务股室负责人认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2.结合全市“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传媒和载体,联合市司法局到火车站社区开展普法宣传。举办2024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班,共组织当年度退役军人39人参加,邀请相关股室负责人就《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政策法规进行系统授课,指导性、针对性、实用性较强。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规范对退役军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转发《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湘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4.全力做好移交安置工作。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我局严格量化评分,公开进行安置选岗,依法依规、全面高效做好10名转业军士的安置工作。

5.认真开展伤残等级评定工作。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以及政务服务有关要求,我局严把申报审核关,从严审核伤残评定相关资料,及时做好各类对象新增审批工作,完成初审新增伤残3人,参战2人,带病回乡1人,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9人。

6.对涉及退役军人事务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形成详细的执法依据清单,并及时更新。确保执法人员在开展工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例如,依据《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了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等各环节的执法标准和程序。

7.进一步明确内部监督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监督。建立健全执法问题发现、整改和反馈机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督促执法人员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或计划

1.坚持依法行政。发挥好法治建设“指挥棒”作用,在谋划部署退役军人各项工作时秉持法治理念,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范围内开展,切实推动部门职能依法全面履行和有效落实。

2.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结合“三定”方案中的职责定位,全面履行行政执法清单,不折不扣落实好涉及退役军人、军属的各项政策措施,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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