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情况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2-12-26 08:28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围绕“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这一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退役军人事务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决策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线上线下培训,认真组织学习“三项制度”的具体内容,规范各业务股室行政执法的流程,不断提高队伍整体依法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行政执法方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严格落实《湖南省司法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处罚法>免罚轻罚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司发〔202112号)文件精神

我局涉及的行政执法类行政处罚事项即对《烈士褒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为的处罚、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八条和四十九条规定行为的处罚、对《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规定行为的处罚。目前,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三、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上报的行政执法类别有三类四项,分别为行政确认:烈士评定、伤残等级评定;行政处罚:退役士兵安置罚款;行政检查:烈士纪念设施检查。2022年我局开展行政执法情况如下:

1、认真开展伤残等级评定工作。按照政务服务有关要求,将伤残等级评定工作进驻“市民之家”。为规范办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深入开展“走流程、解难题、优服务”体验事项,确保了伤残等级评定办理流程规范、高效。严把申报审核关,从严审核评伤残评定相关资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开展伤残等级评定(调整)工作。全年共完成初审新增伤残1人,满60岁农村籍退役士兵10人。

2、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截至目前,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和企业用工较规范,我局未收到违反安置条例的相关投诉举报线索,因此未进行此项行政处罚工作。

3、我局持续开展烈士纪念设施检查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对烈士纪念设施定时定期进行巡查、巡护,对有损坏的烈士纪念设施及时督促修缮维护,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英烈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和红色教育功能。

四、坚持行政执法学习

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电子宣传屏、微信群等多种渠道宣传行政执法相关内容和知识。按照学法考法工作要求,发动全局采取集中学习和干部自学相结合、文件精读和网上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化对依法行政的认识,组织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普法学习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100%。结合全市“法治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传媒和载体,联合驻地社区,联点社区积极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取得良好成效。

五、下步工作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继续抓好巩固提升:

一是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结合“三定”方案中的职责定位,全面履行部门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涉及退役军人、军属的各项政策措施,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二是坚持阳光执法。依照相关规定,适时公开权责清单,对不涉密的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事项,广泛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坚持严格、公正、阳光执法,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将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力以赴落实依法行政各项措施,不断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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