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卫健局行政执法主体及人员公示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9-05 17:07
一、行政执法主体
韶山市卫健局
二、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
姓名 |
所在单位 |
执法范围 |
执法证号 |
有效期至 |
|
赵石林 |
韶山市卫健局 |
韶山 |
03052200001 |
2021-12 |
|
杨帅 |
韶山市卫健局 |
韶山 |
03052200002 |
2021-12 |
|
郭炳军 |
韶山市卫健局 |
韶山 |
03052200003 |
2021-12 |
|
庞江华 |
韶山市卫健局 |
韶山 |
03052200004 |
2021-12 |
三、行政执法权限
从事卫生计生执法工作
四、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
五、行政执法程序
制定检查计划→通知被检单位→实施检查→形成检查报告
六、救济渠道
对行政执法决定不服的,可在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1、对卫生、计生违法行为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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