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3-1194289 主题词:全民科学素质 文号:韶政办发[2022]15号
信息类别:法规文件 发文日期:2022-12-30 00:00:00 发布机构:法制办
统一登记号:SSDR-2022-01007 失效日期:2025-12-31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韶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6 09:33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双管及驻韶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管各企业:

《韶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韶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实现我市202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9号)、《湖南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湘潭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韶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重要论述精神及考察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将科普工作融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以深化科普供给侧改革为重点,着力打造社会化协同、智慧化传播、均衡化发展的科学素质建设生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良好氛围,为全面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韶山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6%,力争超过全省乃至全国平均水平。科学素质发展不均衡明显改善,科普供给侧改革成效明显,科普工作载体创新升级,科普的组织力、传播力、精准度、实效性大幅提升。社会化大科普格局更加健全,大众化科学传播体系基本形成。“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制度安排基本形成,科学精神在全社会广泛弘扬,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社会文明程度实现新提高。

二、实施“五大提升行动”

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促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劳动、生产、创新创造的技能,推动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十四五”时期实施5项提升行动。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以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为重点,激发青少年好奇心和想象力,增强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为科技自立自强夯实人才基础。

1.弘扬科学精神贯穿于育人全链条。弘扬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爱国精神和勇攀高峰、敢为人先的创新精神,将求真务实、理性质疑、开拓创新等科学精神融入课程与教学。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落实《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增强家长科学教育意识,掌握科学教育方法。推动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激励青少年从小树立投身建设科技强国远大志向,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提升基础教育阶段科学教育水平。加强学龄前儿童科学启蒙教育,培养学龄前儿童对科学的兴趣和好奇心。推动义务教育质量提升和特殊教育全面提质,全面落实科学课程标准,在中小学开齐开足科学课程。把自然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完善初高中包括科学、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等学科在内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将科技实践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科学教育质量评价和青少年科学素质监测评估。

3. 推进职业教育阶段科学教育工作。推动职业中专等职业技术学校科学教育,发挥实训基地作用,促进产教融合,围绕我市产业发展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特色学科专业,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举办青年创业大讲堂、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支持在校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项目和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

4.实施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培育计划。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对热爱科学、有科学潜质的中小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培训、科学研究项目、科技社团、学术研讨和科研实践等活动。通过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大赛、全国中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等活动,探索科技创新后备人才贯通式培养模式。

5.建立校内外科学教育资源有效衔接。实施馆校合作,支持中小学校每学期到科技馆、纪念馆、科普教育基地等科普场所开展科学课程教学及各类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科普教育基地(场所)的教育功能和使用效率。支持毛泽东同志纪念馆、职业技术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面向中小学生开放科学教育资源。开展“科普进校园”系列活动,鼓励科学家、工程师、心理咨询师、医疗卫生人员等科技工作者走进校园,进行科学教育和心理健康、安全卫生、自我保护等健康安全科普教育。推进信息技术与科学教育相融合,广泛开展科技节、科学营、科学阅读、科技小论文(发明、制作)等科学教育活动。

6.实施农村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配备,加大科学教育活动和资源向农村倾斜力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推进优质科技教育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依托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儿童之家等设施,组织开展面向农村学校的课外科技活动。

7.实施教师队伍科学素质提升工程。将科学精神纳入教师培养过程,在各级各类教师职前培训和继续教育中加强科学教育意识和科技知识等内容,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组建“科技创新名师工作室”,促进科技教师交流互动,重点培育一批科学教育名师。将科学教师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省培计划”,每年培养一批骨干科学教师。加大农村地区科学教师培养力度,深入开展“送培到基层”活动,每年培训一批农村科学教师。

(牵头单位:教育局、科协;责任单位:科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团市委、妇联、各乡镇)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树立科学理性的思想观念。重点围绕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移风易俗等,深入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遏制各类陈规陋习,提升农民精神风貌、道德素养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

2.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力实施乡村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育计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等。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培训等工作。举办科普惠农知识竞答赛、农民技能大赛、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竞赛、乡土人才创新创业大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班等活动。加强农村科普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信息技术培训, 开展线上线下农民教育培训。

3.实施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派驻一批科技特派员服务乡村振兴,支持建设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示范户等,发挥科技特派员传帮带作用,培养一批“田秀才”“土专家”。对接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乡村振兴智力服务,探索科技小院、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通过建立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方式开展科技示范。推进学会服务站、科普小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建设。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组织部、教育局、科工信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文旅广体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气象局、各乡镇)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开展理想信念宣传教育。开展“中国梦·劳动美”、最美职工、巾帼建功等创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开展劳模工匠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五进”活动,强化职业精神、职业素养和法治教育,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2.实施技能中国创新行动。落实“韶山市映山红人才行动计划”,加快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强劳模创新工作室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开展创新方法培训、专利信息应用技术推广培训,发现和培养高技能人才。

3.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探索订单式学生实习、工学交替、校企合作等校地合作模式。鼓励市内企业积极对接省内高校院所共建共享实训基地(营地)。开展高技能领军人才、劳模工匠师徒“结对子”活动。改革产业工人技能评价方式,突破年龄、学历、资历、身份等限制,促进优秀技术工人脱颖而出。

4.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做创新发展的实践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鼓励企业积极培养使用创新型技能人才,对优秀、急需紧缺的技能人才和技能型团队实行特殊津贴制度或奖补政策,建立首席技师制度,提高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技术工人待遇。发挥学会、协会、研究会作用,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推进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学会服务站建设。

(牵头单位:人社局、总工会;责任单位:教育局、科工信局、财政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体局、团市委、妇联、科协、各乡镇)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依托社区科普大讲堂、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普及智能技术知识和技能,帮助老年人正确获取信息资讯,有效鉴别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构建“互联网+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模式,发展移动医疗、移动护理、居家健康监测等智慧医疗服务,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资源的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提高养老服务的便捷性和针对性。

2.加强健康科普服务。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提升老年人群健康素养。推动老年人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家庭。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体育锻炼、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充分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小区养老驿站、敬老院、科普园地、党建园地等阵地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科普服务。

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加强老年协会、老科协等组织建设,发挥老专家在咨询、智库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开展“银龄行动”。发展壮大老年志愿者队伍,鼓励支持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科学普及等志愿工作。

(牵头单位:卫健局、民政局;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局、教育局、科工信局、人社局、文旅广体局、市场监管局、科协、各乡镇)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履职水平,强化对科学素质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找准将新发展理念转化为韶山实践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注重发挥好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主体班等平台作用,邀请市内外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定期组织举办领导干部科学素质能力提升班。

2.加强科学素质教育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湘潭市贯彻落实〈2019—2022年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19〕9号),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多渠道分类别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将科学素质教育培训纳入基层干部培训实务体系,纳入新提任干部党的理论、基本知识测试,纳入各相关单位开展的专题培训内容,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推动科技创新、科学普及的意识与能力。通过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红星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平台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完善基层干部系统化、经常化、实战化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任职考察、年度考核中,强化科学素质有关要求并有效落实。

(牵头单位:组织部;责任单位:宣传部、统战部、党校、人社局、科工信局、科协、各乡镇)

三、落实重点工程

(一)科技资源科普化工程

1.实施科技资源科普化专项行动。拓展科技基础设施科普功能,支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科技研发工程等利用科技资源开展科普工作,及时普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建设完善科普活动场所,增加面向社会开放时间。推动大科学装备(置)及国、省、市实验室配套建设科普通道,开发科普展览、课程资源。鼓励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加强科普工作。推动将科普工作实绩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聘条件、科技奖项评定指标。推进科技创新小镇建设,推动科普事业与科普产业发展,探索“产业+科普”模式。

2.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展示科技界优秀典型,组织科技人才联心活动,激发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深入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引导科技工作者专注科研事业,勤奋钻研、自立自强,成为践行科学家精神的表率。增强科技人员科普能力,针对社会热点、焦点问题,主动、及时、准确发声。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科协、各乡镇)

(二)科普信息化提升工程

1.支持优秀科普原创作品。利用微信、抖音、微博等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及其他音视频平台开展科普宣传,丰富科普智能化传播方式,大力扶持科普创作人员成长成才。

2.提升全媒体科学传播能力。大力发展新媒体科学传播,推动全市主流媒体和公共宣传载体增加科学传播内容、增设科普专栏。推动公共交通、电子屏、广播、图书、报刊、音像、各类宣传栏广泛开展科普宣传,融媒体中心结合实际推出科普栏目节目,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科学传播能力培训。

3.加强智慧科普建设。推进科普信息与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深度融合,推动“科普中国”“科普湖南”嵌入党群(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与红网、时刻新闻、湘潭在线等媒体资源互推。充分利用国、省、湘潭市相关平台资源构建科学传播和科学辟谣平台。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教育局;责任单位: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科协、各乡镇)

(三)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1.加强科普的规划与指导。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

2.大力加强科普基地建设。深化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展示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统筹流动科技馆、科普大篷车、科技馆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各类科普教育基地的联动,扩大科普活动影响力。充分利用线上科普信息,强化现有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推进图书馆、纪念馆、青少年宫等公共设施开展科普活动,拓展科普服务功能。引导和促进公园、风景名胜区、车站等公共场所强化科普服务功能。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科协;责任单位:发改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文旅广体局、卫健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气象局、各乡镇)

(四)基层科普能力提升工程

1.建立应急科普协同机制。各级政府建立应急科普部门协同机制,纳入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整体规划和协调机制。坚持日常宣教与应急宣传相统一,利用现有设施完善应急科普宣讲平台。储备和传播优质应急科普资源,开展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等宣教活动,推进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建立应急科普人才队伍,提升应急管理人员和媒体人员的应急科普能力。

2.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构建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为阵地,以志愿服务为重要手段的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动员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组建科技、科普志愿服务队。加强“科普中国”科普信息员队伍建设。

3.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组织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市创建活动。落实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库,开展健康核心信息传播。推动科普示范村建设,以申报优质科普示范项目带动全市基层科普服务水平提升。深入开展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防灾减灾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安全生产宣传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增进公众对科技发展的了解和支持。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

4.加强区域科普交流合作。加速“大科普”生态圈建设,推进科技教育场馆、科普宣教资源、科普专家资源、科普信息化资源、科普活动资源区域协作共享。

(牵头单位:科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卫健局;责任单位:组织部、宣传部、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韶山分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广体局、科协、气象局、各乡镇)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将全民科学素质发展目标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内容,并开展科学传播职称评定工作,将科普人才列入各级各类人才奖励和资助计划。科协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尽职履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领导,将科学素质建设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其他指标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

(二)加大经费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统筹考虑和落实科普经费。各乡镇要保障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逐步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支持科普事业发展。

(三)加强检查评估。市人民政府定期对市直各有关部门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切实抓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宣教工作。2023年,对落实情况开展中期督查;2025年,对“十四五”期间落实及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各级各部门要配合做好省对市检查评估工作,以及国家部委公民科学素质监测评估和科学素质建设能力监测评估工作。同时,完善表彰奖励机制,根据国、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对在科学素质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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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政办发〔2022〕15号)韶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纲要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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