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4-12-09 09:43
一、出台背景
2023年我市印发实施《应急预案》,建立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省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完善污染天气应急机制,结合《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守护蓝天”攻坚行动计划(2023—2025年)》和我市实际,对2023年版《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
二、总体要求
完善韶山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机制,统筹做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应急响应能力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重点内容
文件着力于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级有关政策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对《韶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主要包括十章和三个附件。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第二章为组织机构与职责。构建了重污染天气应急组织机构,突出了体系组成和职责。
第三章为应急准备。明确了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修订、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和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为监测与预警。明确了监测、预报、会商等相关要求,以及预警分级标准、发布、变更、解除的相关程序。
第五章为应急响应。分为应急响应分级及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主要提出了不同响应级别下响应措施的基本要求。
第六章为区域应急联动。参加湘潭市指挥中心办公室的联合预警会商,密切与湘乡市、湘潭县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协调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章为总结评估。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八章为应急保障。从人力资源、资金和物资、科技、通信与交通、责任与奖惩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
第九章为预案管理。明确了预案管理和预案施行等方面工作。
第十章为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为韶山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流程图、应急组织机构图、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元职责分工表。
四、此版《应急预案》与2023年发布的文件区别
(一)收严了预警启动条件。按照《关于征求<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湘环函〔2023〕99号)文件要求,将预警分级启动门槛(黄色预警)由原来的“预测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调整为“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橙色、红色预警分级标准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二)完善了应急响应措施
企业分级管控:
·2023版:未明确企业绩效分级;
·2024版:引入A/B/C/D四级绩效分级和“引领性企业”分类,实施差异化减排(如A级企业自主减排,B级以下按标准执行)
强化事前管理:
修订应急减排清单:动态更新重点污染源清单,明确减排比例(如颗粒物减排≥15%);
“一厂一策”实施方案:要求企业制定个性化减排方案并备案;
区域应急联动:明确接到上级预警提示时,直接启动对应级别响应(无需本地预报确认)
(三)、组织架构与职责细化
指挥体系:
·2023版:仅描述市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2024版:新增乡镇级应急组织机构和市级专家组,明确分工(如专家组提供技术评估)。
监督与评估:
·2024版新增“监督检查”章节,要求通过现场检查、在线监测等方式核查措施落实情况。
(四)、预案体系与实施流程完善
预案体系:
·2024版明确与省级、市级预案的衔接关系,形成三级联动机制;
实施流程:
·新增“预警变更”和“响应级别调整”流程,提高灵活性(如根据实时污染扩散情况动态调整响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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