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婚俗改革 推进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政办发〔2026〕1号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7-01 09:10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双管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管各企业: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婚俗改革 推进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和婚俗改革 推进移风易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殡葬和婚俗改革,进一步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旧陋习,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根据国省市关于移风易俗工作的部署要求,紧扣“十五五”规划,结合韶山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打造“文明新风 绿色韶山”乡风典范,实现火化率、生态安葬率显著提升,婚丧活动费用明显下降,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韶山经验。
二、试点村范围
坚持“示范引领、梯次推进、群众自愿、实效导向”,优先遴选基础条件扎实、群众基础良好、具有典型代表性的村开展试点。
(一)组织保障有力。村“两委”班子凝聚力强,战斗堡垒作用突出;红白理事会组织架构健全,章程制度完善,运转规范有效。
(二)工作基础扎实。两项试点成效明显,火化率、节地生态安葬率连续三年稳步提升;抵制高价彩礼,提倡婚事简办方面效果明显;村级公共服务设施完备,具备开展移风易俗活动的硬件条件。
(三)群众认同度高。通过前期问卷调查、村民代表座谈等方式核实,群众对移风易俗支持率达95%以上;村规民约中已纳入婚丧嫁娶简办、厚养薄葬等内容,且执行情况良好。
第一批试点村如下:韶山乡韶润村、清溪镇永义村、杨林乡石屏村、银田镇华南村。
三、主要任务
(一)硬化大墓整治
1.整治范围:重点为“三沿六区”(公路、铁路、河道沿线,城镇建成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裸露硬化坟墓。
2.整治措施:乡镇牵头对暂不具备迁移条件的坟墓,通过种植乔木灌木等方式实施生态遮蔽;对违规建设的豪华墓、硬化墓、活人墓,市民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迁移至乡镇公益性墓地或就地拆除硬化设施,恢复土地原貌;新安葬的坟墓采用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
3. 禁止新增硬化大墓。禁止在各村辖区范围内新建硬化大墓,现有散埋乱葬区域不得扩大。对于违法违规建坟造墓的行为,执法部门将依据相关法规采取拆除、迁移、覆土等措施,恢复土地原貌。
(二)丧事简办规范行动
制定“五个一”标准
一套流程:严格执行丧事活动控制在2天内的标准,简化吊唁、出殡等仪式环节,杜绝封建迷信活动。
一份菜单:由村红白理事会统一制定每桌宴席的菜品标准,并根据村情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宴请人数,伙食标准不高于40元/人,禁用高档烟酒。
一支队伍:村红白理事会全程介入监督,对丧事筹备、仪式执行、餐饮标准等环节进行动态管理(禁发席上红包,乐队、花鼓戏由村上志愿服务队代替,传统礼花、鞭炮采用电子鞭炮、礼花代替)。
一个承诺:村民办理丧事须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明确遵守事项及违规责任。
一个标准:提倡“礼轻情意重”,制定邻里随礼上限标准,减轻人情负担(各村制定随礼标准,建议随礼不超过300元)。
建立奖惩机制
1.正向激励:各乡镇对严格遵守文明治丧规定的家庭,制定相关奖励措施。
2.负面约束:对违规大操大办的家庭,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其家庭成员当年重阳节、妇女节等村级福利待遇;
(2)在村务公开栏“文明节俭治丧”板块予以通报。
(三)推进婚事新办
倡导婚事简办
1.创新青年婚介服务方式,建立公益交友平台,鼓励民间“义务红娘”,组织健康向上的相亲交友活动,打造户外集体婚礼基地,为婚恋交友提供全公益服务。
2.提倡隆重而又简朴的低彩礼、零彩礼婚礼。结合“五四”“八一”等革命节日,“三八”“五一”等国际节日以及春节、七夕等传统节日,举办格调高雅、内涵丰富、特色突出、文明节俭的纪念婚礼、国潮婚礼等集体婚礼,邀请地方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名人、金婚老人、道德模范等为喜事新办青年证婚。
提倡“零随礼”
1.认真做好礼金“限高”宣传,提倡简办婚宴、“礼轻情意重”,提倡亲属以外人员“零随礼”(各村制定随礼标准,赠送礼金或礼品价值建议不超过300元)。
2. 实行“零彩礼”或低彩礼;宴请桌数尽量不超过20桌,办酒席天数不超过1天。
(四)非必要不办酒席
1. 不举办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约定以外的活动,减轻人情支出负担。亲属随礼行为不宜在公众场所或者互联网进行炫耀。
2. 各乡镇、村(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倡议书、明白纸,积极倡导简约减负,充分发挥村(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干部作用,引导群众破除人情攀比心理。
(五)文明新风培育行动
1.构建宣传矩阵。通过“村村响”广播等市级融媒体平台、村级宣传栏、户主会等载体,常态化开展“厚养薄葬”“婚事简办”主题宣传;组织村民、志愿者创作编排“厚养薄葬”“婚事简办”主题小品、花鼓戏、家风故事等文艺作品,开展宣传和文艺演出;组织村干部、党员、群众编排短视频,通过乡视频号进行推广。
2.强化示范引领。村“两委”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家庭须100%签订《文明治丧承诺书》,承诺带头执行“五个一”标准;党员干部家庭红白事办理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3.创新激励措施。设立“移风易俗积分超市”,将文明治丧、简办红白事等行为纳入积分管理,村民可通过积分兑换日常生活用品(具体兑换标准由村民议事会制定)。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筹备阶段(2026年1月—3月)
1.示范村遴选。各乡镇严格对照选点标准,择优确定1个基础条件好、班子战斗力强的行政村作为试点;成立由联村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
2.宣传动员。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专题部署;红白理事会牵头开展入户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和承诺书签订工作。
(二)重点建设阶段(2026年4月—10月)
1.组建工作专班。村级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红白理事会成员、村民小组长、乡贤代表为成员,负责具体实施、日常监督和民意收集;乡镇级由联村领导牵头,民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指导组,负责政策指导、资源协调和进度督导;市级由市民政局成立专项指导组,实行分片包干,负责统筹协调。
2.重点任务推进。实行工作月调度,推进硬化大墓整治、婚事简办、“零彩礼”、集中宣传等工作,通过入户宣讲、文艺演出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做到试点工作家喻户晓、移风易俗深入人心。
(三)示范推广阶段(2026年11月—12月)
1.示范创建。培养3—5个先进典型,建立档案,组织实地观摩学习;系统总结提炼“五个一”标准实施经验,形成图文并茂的操作手册;制定移风易俗专题宣传片,通过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由各乡镇统筹增加试点村。
2.总结评估。重点评估群众满意度、火化率、生态安葬率和丧事活动费用、硬化大墓整治等核心指标,验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
3.成果运用。开展经验交流活动,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村支书实地观摩示范村成果;编印《移风易俗示范村建设典型案例集》,收录5—10个特色案例;完善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将试点经验制度化。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文明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水利局、各乡镇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各乡镇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负责落实,试点村实行村书记负责制,配强工作力量,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工作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结合《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文明治丧生态安葬“三年筑底”试点工作的通知》,积极争取省市资金外,本市整合民政、乡村振兴等专项资金,建立以奖代补机制,对评估为合格、良好、优秀的试点村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经费补贴。全市各村(社区)积极推进,其他成效明显的村(社区)视情况给与补贴。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参与,鼓励乡贤捐赠,设立移风易俗专项基金,用于生态安葬和文明家庭奖励,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强化统筹指导。市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走访、群众访谈、台账检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缓慢的乡镇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成效显著的乡镇予以通报表扬并做经验推广。
六、预期成效
(一)直接效益。开展试点工作将显著降低群众治丧负担。通过简化流程、统一标准、规范行为等措施,预计示范村年均减少丧葬支出150万元以上,户均节约治丧费用约5万元。同时,生态安葬方式的推广不仅能节约土地资源,还将带动相关绿色产业发展,产生持续的经济效益。
(二)社会效益。移风易俗工作将有力促进乡风文明建设。随着试点推进,陈规陋习将得到有效遏制,文明节俭的治丧新风尚将逐步形成,群众对移风易俗的认同度和满意度将不断提升,家庭关系和社会风气也将随之改善。
(三)政治效益。试点工作将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成果。通过实践探索,将总结提炼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推动提升基层治理水平,打造具有韶山特色的红色文化与现代治理相结合的典型案例,形成彰显韶山特色的移风易俗示范样板。
附件:1.各责任单位职责分工
2.文明治丧承诺书(模板)
附件1
各责任单位职责分工
市文明办:负责做好移风易俗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相关政策和典型事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发动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移风易俗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
市民政局:负责移风易俗工作专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法规政策,加强对试点村工作的指导,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配合查处违规土葬涉及的非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占用耕地、林地违法建墓的土地/林地违法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协同民政部门落实违法坟墓整改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采伐林木行为。按国土空间规划、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求,对集中安葬点选址开展用地规划审查,保障合规安葬设施用地需求。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积极争取资金对试点村公益性墓地道路进行硬化,提质周边环境。
市农业农村水利局:配合做好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硬化大墓整治,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新增违建墓地。
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日常巡查。全域主要路口统一设置禁止散埋乱葬标识牌,负责督促指导试点村各项工作,以点带面全域推进。
附件2
文明治丧承诺书
(模板)
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文明节俭新风尚,本人及家庭成员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移风易俗相关规定
1.严格遵守“丧事简办”要求,治丧时间控制在2天以内。
2.执行统一制定的餐饮标准,杜绝高档烟酒。
3.接受红白理事会全程监督指导。
二、积极推行生态安葬方式
1.优先选择进入乡镇公益性墓地安葬。
2.采用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形式。
3.坚决抵制墓地硬化、豪华墓葬等行为。
三、带头树立文明新风
1.邻里随礼不超过300元,倡导“礼轻情意重”。
2.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铺张浪费。
3.主动宣传移风易俗政策,带动亲友参与。
四、自愿接受监督奖惩
1.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取消相关福利待遇等。
2.积极配合红白理事会工作,及时报备治丧事宜。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与村委会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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