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主要负责人:唐 刚
邮编:411300
电话:0731-55687216
网址:http://www.shaoshan.gov.cn/11688/index.htm
办公地址: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市民之家
办公时间:上午8:00一12:00 下午3:00一6:00(夏令时7月1日-9月30日)
上午8:00一12.00 下午2:30一5:30(冬令时10月1日-次年6月30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湘潭市委、韶山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市住房、建设的地方性政策、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措施,组织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全市公路发展战略、措施和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推进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统筹规划公路、邮政行业发展,建立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的制度体制机制。优化交通运输主要通道和重要枢纽节点布局,促进交通运输方式融合。
(二)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负责牵头组织城市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对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劳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工程造价计价,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四)负责指导全市权限内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负责全市权限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负责城市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指导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六)组织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指导示范镇(村)、重点镇、特色镇、美丽乡村的建设工作。指导镇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各类示范镇村、传统村落的评审推荐和组织管理。组织、指导规范农村建房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七)负责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的推进。负责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业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
(八)承担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责任。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城市轨道交通、城市轻轨设施建设工作。
(九)按照规定权限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和注册管理。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参与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定。负责建设行业执业资格管理。
(十)负责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含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城市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负责城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储备、分配、交易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后续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市城区住房保障对象审核登记,实施市城区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负责全市旧城和棚户区改造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行政、企事业单位动用住房资金审批。负责指导全市公有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直管公房的修缮、改造、设施建设、保护和租赁等管理工作。负责处理房屋落实政策遗留问题。
(十二)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和预售款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的房产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经纪、评估、咨询、担保等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
(十三)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许可和市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不采用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许可。负责指导、监督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负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监督使用。
(十四)承担房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监督执行;建设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向相关职能部门移送行政执法案件。
(十五)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行业规划、措施和标准。负责全市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十六)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市道路运输有关措施、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车行业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运营。
(十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措施建议。
(十八)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拟订全市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措施、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监管、组织实施国家、省、湘潭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公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分析和应急处置协调,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二十)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二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二十二)负责对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指导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行业的文明建设。
(二十三)战时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动员交通运力、战备物资及专业保障队伍支援部队作战。平时参与交通保障、抢险救灾工作。
(二十四)负责拟订全市国防交通物资的规划。承担全市战备物资调动工作。承担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战备物资的储存和更新工作。
(二十五)负责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战备经费和资产,编制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战备经费预算并对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承担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 有关职责分工。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与市发展和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建设等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市公路规划,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湘潭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公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拟订全市铁路、轨道交通、民航发展规划,负责全市铁路、轨道交通、民航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国家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提出全市铁路、轨道交通、民航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投资的职责分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审核的项目,需事先向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征求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负责全市物流发展工作,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措施,协调物流业发展重大布局。市市场监管和科技工信局负责指导生产企业的物流外包工作,促进企业内部物流社会化,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发展。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负责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市场的相关措施,拟订商务领域电子商务相关标准和规划。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物流发展的措施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二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和交通战备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值班、机要、保密、信访、综治维稳、宣传科教、修史编志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办局系统建议提案。负责上级决策、批示的督办检查。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党建、纪检监察等工作;承担局系统考核相关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交通信息化建设。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各项财务收支预决算的审查、汇总、编报。按程序拨付建设资金、管理养护经费及全市行业拨款,对核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监督。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制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上解、下拨各类资金,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等工作。
承担全市国防战备动员有关工作,拟订交通战备建设规划和战时交通运输保障计划,负责对交通基础建设提出贯彻国防要求的建议,管理全市国防交通工程。指导、监督交通战备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组织全市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行政审批股(房产管理股)
承担本局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发证等具体工作;负责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报建费征管;负责房屋预售;负责二手房交易管理;负责新建商品房合同备案管理和二手房资金监管;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的收缴。
(三)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股
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负责住房补贴管理。负责白蚁防治工作。负责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城市危房改造相关工作。负责维修金支取的审核和管理工作。
(四)建筑行业管理股(消防管理股)
负责行业招投标监管。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负责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负责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对建材检测机构的监管;文明工地创建;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安企业安全责任保险管理;负责散装水泥管理、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应用;负责建筑节能与建筑科技工作;负责建筑行业技术岗位培训、建筑业统计工作;负责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处理;负责行业协会工作;协助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承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施工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承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承担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五)城乡建设股
负责统筹建设、管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点项目建设。指导监督城镇排水及污水处理,负责排水专项验收、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负责协助配合两型社会及新型城镇化、小城镇建设。负责协助智慧城市建设及相关工作。负责统筹调度村镇建设综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做好村镇统计、村镇建设队伍管理和培训。
负责全市公路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公路建设行业措施和技术标准;承担管理全市公路建设市场的工作,维护平等竞争秩序,承担公路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管理全市公路建设工程质量和定额、造价控制、市级交通公路建设项目竣工后的验收和评估工作。协助全市重大路政案件及跨区域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市国道、省道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协助做好公路建设项目(含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交通扶贫有关工作。指导全市公路管理的应急抢险等工作。
(六)计划规划统计股
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和公路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申报及执行工作。负责城乡建设和交通行业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和普查工作,归口管理交通行业的统计调查表和基本统计资料。负责全市交通救灾应急资金的核定、申报工作。负责拟定前期工作经费的安排使用计划。承担全市权限内的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许可的相关审查工作。承担对市级公路建设工程招投标实施监督的工作。按权限承担、指导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立项、计划申报(含桥梁、隧道建设项目)等的前期工作。协助做好交通运输信息化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组织全市公路养护的检查、评比、考核等工作。
(七)政策法规安全股
承担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负责行业法制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承担局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管理,承办交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承担政策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体系建设;承担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行业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工作。
(八)道路运输管理股
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客运站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客运班线车辆的纠纷裁定等行政职能,指导和监督实施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承担协调与衔接工作。
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输和汽车维修、驾驶员培训、运输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市道路运输市场监管,承担运输线路、营运车辆、枢纽、运输站场等管理工作。承担公共汽车、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本辖区相关地方性措施、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道路运输。指导、监督对非法载客营运车辆(不含两轮摩托车、三轮跑跑车、老年人电动车、残疾人代步车)的行政执法工作。协助做好道路站场项目的前期工作。协调邮政、铁路、民航等单位涉及地方的运输相关工作。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路政执法管理工作,依法保护路产路权。负责全市重大路政案件及跨区域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路政队伍建设和路政器材、装备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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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 帆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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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刚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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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智敏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公路养护中心,负责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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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新征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兼任行政审批股(房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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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国栋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兼任建筑行业管理股(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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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平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兼任政策法规安全股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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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晓鲲
韶山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质安监站,兼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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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勇
韶山市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
工作分工:分管道路运输管理股、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