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概况
主要负责人:章求
联系电话:0731-55682181
邮 编:411300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夏令时)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冬令时)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 址:http://www.shaoshan.gov.cn/12145/index.htm
机构职能
韶山市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相应的执法监督责任;负责开展、推动市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拟定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管理分配中央、省下拨的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资金。
(四)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的有关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实施;拟订全市行政区划总体规划、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组织建立和管理全市地名信息资料、档案。
(六)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督促指导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八)牵头负责全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协调跨省及市际生活无着的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站建设工作。
(九)负责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查、补贴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
(十)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救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收养登记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的规划、政策;组织、指导开展慈善工作和社会捐助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社会工作政策文件和发展规划、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四)指导监督全市销售福利彩票管理,拟订全市福利彩票销售规划;负责本级电脑票投注站和即开票岗亭的设立和管理;管理视频彩票中福在线厅的销售和日常工作;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彩票宣传活动;监督本级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十五)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十六)承办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以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证、评审、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的审核和发放。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与市卫健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市卫健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十九)拟定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全市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协调推动各部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的老龄工作。
(二十)承办湘潭市民政局和市政府交办的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评估审核、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机构设置
市民政局设5个内设机构、二级机构3个
(一) 办公室(审批服务股)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安全保密、应急管理和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组织开展政策调研;负责保卫、人事劳资、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后勤服务和局机关基本建设工作;负责妇女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负责文明创建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执法案件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规范民政行政执法;承担局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和行政诉讼的具体工作;承担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组织推进工作;承担法治民政建设日常工作;承担信访维稳、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群众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事业经费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民政事业资金的分配、管理和使用;督促民政事业资金指标落实;拟订市福彩公益金使用管理实施方案,检查监督全市福彩公益金的使用;承担局机关财务、预算绩效和国有资产的管理;指导、监督下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统计工作;负责移交民政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的发放等工作。
承担本局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理、发证等工作。
(二)基层政权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慈善和社会工作股)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法律、政策,维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承办全市社会组织的管理规划、发展培育;承办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年检和执法监察工作;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承担社会组织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主管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协助做好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工作中,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工作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
拟订全市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乡(镇)行政区划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省民政厅交办的与友邻县(市)的边界勘定工作;协调处理与友邻县(市)的边界争议和边界纠纷;承担行政区划图和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核工作;承办权限内的地名命名、更名,监督、检查标准地名的使用等事项,组织地名标志的设置、更新和管理,推进地名及其标牌标准化;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地名信息和资料的管理,开展地名信息咨询服务。
拟订促进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募捐管理工作;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三)社会救助管理股(老区办)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湘潭市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报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执行;负责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对象的审批;组织、指导全市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及城乡申请救助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承办上级民政部门和市政府交办的革命老区的调查研究、资料收集、宣传教育以及老区开发项目的考证、评审、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的审核和发放。
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政策,拟定地方性措施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设施;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协调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负责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查、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四)养老服务股(福彩股)
主要职责: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全市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备案,监督管理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推进全市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全市销售福利彩票管理,拟订全市福利彩票销售规划;负责本级电脑票投注站和即开票岗亭的设立和管理;管理视频彩票中福在线厅的销售和日常工作;维护彩票市场秩序,促进彩票市场健康发展,开展彩票宣传活动;监督本级福彩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五)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股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政策,拟订地方性措施规定、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协调生活无着人员的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承担全市婚姻登记信息管理;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发展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审查、补贴发放、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及标准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收养登记政策,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领导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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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求
韶山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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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孟强
韶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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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娟
韶山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市烈士陵园管理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