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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韶山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12-22 17:23

关于韶山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

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韶山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韶山市审计局局长   庞宇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将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5729日,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审议了《关于韶山市202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市人民政府认真开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为进一步抓好审计整改,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改。市审计局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对相关被审计单位下发了审计督促整改函,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编制“问题整改清单”,及时跟踪、动态记录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度,与市人大财经委联合组成审计整改检查组,到被审计单位现场核查整改情况,逐一督促落实整改。各责任单位采取加强管理、完善制度、上缴财政等一系列措施落实整改,明确整改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经核查,截至11月上旬,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大部分得到了整改,部分问题需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相关单位已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和承诺,市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交办整改的审计问题清单反映8个单位46个问题。截至202411月上旬,其中审计期间已整改问题13个;“立行立改”类的2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8个,3个部分整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1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5个,其余7个问题需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16.9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2941.16万元,盘活存量资金675.12万元,单位自行整改4488.84万元,健全完善制度5项。

(一)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不完整,且时间滞后

市财政局已梳理整合出三个层级52项大事要事,资金需求共37910万元,并于919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特定类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市财政局2023年至2025年相关专项资金基本情况和数据再次进行了核实,并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同时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测算依据的审核把关

(三)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出租收益

部分整改,市财政局已督促1家单位收回租金3万元,还有21万元未收取到位。

(四)国有资产出租收益应缴未缴非税

市教育局已将租金收入7.01万元缴入非税

(五)库款不足

2025年市财政局基本保障了“三保”资金按时拨付,并已拨付部分欠拨资金,同时加强库款调度,截至202510月末国库存款余额基本覆盖欠拨指标。

(六)未及时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指标

市财政局已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指标下达,及时下达相关指标。

(七)支出挂账新增暂付款

持续整改,市财政局已拟定韶山市欠省资金清偿计划及举措,计划5年内完成该项暂付款的消化。

(八)预算绩效管理欠规范

市财政局已建立绩效目标审核机制,制定自评报告模板,对2025年资金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申报及自评结果情况进行了通报,并组织开展了专项培训,规范了预算绩效管理。

(九)账户管理不规范

部分整改,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撤销未经批准设立、应撤未撤临时账户10个,1个正在撤销中,1个申请保留。市教育局已对青少年活动中心账户进行了清理,账户余额缴入财政非税账户并完成账户注销手续。

(十)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市财政局已对符合清理处理条件的438.12万元进行了盘活、缴库处理,对892万元进行了调账处理,并清理出可用专项沉淀资金237万元。

(十一)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不完整

市财政局已督促预算单位核实相关科目数据,确保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的完整性。

(十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数据失真

部分整改,市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一是市应急管理局已对应急储备物资进行补充记账;二是卫健系统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的问题,市卫健局、银田镇卫生院已按要求将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原如意卫生院和人民医院相关项目因验收资料遗失、工程量增加和造价追加等原因,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十三)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市疾控中心已将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专项资金4.50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

(十四)未按要求制定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市疾控中心已按要求制定重大传染病防控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十五)困难人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未获财政资助

市人社局(医保局)已资助到位0.70万元。

(十六)重度残疾人应享未享医疗救助待遇

相关人员已享医疗救助待遇0.16万元。

(十七)不符合条件人员违规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市人社局(医保局)已追回违规享受的待遇资金2.18万元。

(十八)冒用死亡人员身份就诊骗取医保待遇

市人社局(医保局)已追回被骗取的医保待遇0.04万元。

(十九)国有资产管理混乱

部分整改,市建交局已与湘韶村签订大坪工班房使用协议;永义工班房已与居住干职工签订租赁协议,收取租金并缴入非税;金石工班房已将大门焊死,进行封闭式管理;城前工班房正在与湘乡市相关部门协商处理;但杨林油库国有资产被侵占,租金未收回。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未按规定编制预算

正在整改中,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将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合理预测收支,结合实际和零基预算要求,科学合理编制2026年度预算。

(二)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正在整改中,市城管局编制2026年度预算的同时将编制202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按规定提交审核。

(三)未按以事定钱的原则编制2025年预算

正在整改中,市城管局编制2026年度预算时,将按照以事定钱的原则对特定类项目预算进行认真核准,确保预算合理。

(四)超预算支出

市应急管理局已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预算执行情况合理安排支出进度。市城管局正在整改中,将科学合理编制2026年度预算,并加强支出管理。

(五)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

市应急管理局已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六)大额支出未经集体决策

市应急管理局已组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规范决策程序。

(七)“三公”经费支出未压减

市城管局已制定一般性公务支出压减计划,并将严格落实压减计划,压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支出。

(八)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及预算绩效自评不规范

正在整改中,市城管局已与市财政局沟通,将按要求进行预算绩效目标申报和预算绩效自评。

(九)部门预算公开不规范

市应急管理局已按照规定内容公开部门预算,2025年度预算已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进行公开。

(十)超范围发放信访津贴

市城管局已于9月清退违规发放的信访津贴0.16万元。

(十一)超范围报销差旅费

市城管局已于9月清退超范围报销的差旅费0.04万元。

(十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未按实际工资总额计算缴纳

市城管局已按实际工资总额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十三)内控制度不健全

市城管局已完善政府采购、差旅费、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

(十四)会计和出纳岗位未分离

市城管局已于8月底明确会计岗位,会计和出纳岗位已分离。

(十五)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部分整改,市城管局对电脑等固定资产进行了盘点,补录了盘盈的电脑和照相机,盘亏的摄像机暂未进行报废核销流程。

(十六)培训费报销审批不规范

市应急管理局已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规范培训费审批流程。

(十七)应急储备物资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市应急管理局已组织学习相关规定,于20258月按要求将政府储备物资计入相关科目。

(十八)会计附件资料不齐全

市应急管理局已组织学习相关规定,规范费用报销审批流程,加强审核把关。

三、政府投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审批文件不规范,可研批复建设内容重复

市发改局已健全审核把关机制、科学谋划争资储备项目,规范审批流程。

(二)可研批复文件失效情况下批复概算

市发改局已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建立实施类项目台账,科学管理项目前期工作。

(三)项目进度监督不到位,建设项目未及时开工

市发改局已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和督办督导,对项目进度滞后的及时进行督办、催办,对项目进度严重滞后项目开展倒查工作

(四)资金使用监督不力,专项资金支付率低

市发改局通过召开中央投资项目专题调度会,截至目前中央预算内资金支付率34.62%

下一阶段,市审计局将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经济监督“特种部队”作用,做好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同时不断强化审计整改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协作联动,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更好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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