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6 08:44
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报告
2025年,农业农村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决策部署,紧扣农业农村水利领域执法监管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行业秩序,为全市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水利安全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全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1.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
根据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及权责清单,我局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不包括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其中,行政许可共办理16件,涵盖农药经营许可、农业机械、取水许可、水产苗种生产许可等事项,办件按时办结率100%;行政处罚立案查处9件,涉及农资违法经营、非法捕捞、农机等违法行为,罚没收入2.271万元,全部按规定上缴国库。
2.行政执法检查情况
根据年度监管职责,我局围绕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安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制定并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和重点领域全覆盖检查计划,全年共开展行政检查23次,计划完成率100%。涉企行政检查方面,共对25家农资经营企业、水产养殖基地、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现场检查,实现重点行业监管全覆盖。全年因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开展“触发式”涉企行政检查12次,均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通过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开展“扫码入企”行政检查23次,实现执法检查全程留痕、信息实时公示。
3.行政执法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在作出各类行政执法决定时,我局严格落实行政相对人复议、诉讼权利告知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强制决定书等文书中明确告知救济途径、时限和受理机关。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未引发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纠错、行政诉讼一审败诉情形。
4.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情况
自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局聚焦农业农村水利领域涉企执法突出问题,全面开展线索查摆,通过自查自纠、企业走访等方式,梳理出执法检查频次不合理、柔性执法运用不足等问题2项。针对查摆问题,按照工作要求,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情况。
建立常态化执法培训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全年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专题培训8次,自主开展农业法律法规、水利执法实务、案卷制作规范等培训3次,覆盖全体20名执法人员,人均培训时长达到60学时。严格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所有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全年未发生执法人员违规执法情形。
2.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化建设情况
动态更新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并在政府官网和一体化平台公示,实现权责清单与执法实践精准衔接。
3.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程序、裁量权基准等信息全部对外公示,全年公示行政处罚信息9条。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人员,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审核通过率100%,未出现因审核不到位引发的执法争议。
4.包容审慎制度落实情况
严格落实“轻微免罚”“首违不罚”制度,全年适用“首违不罚”5件,全年涉企行政罚没收入2万元,我局加大柔性执法力度,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引导为主,减少处罚频次,同时加强事前监管,从源头降低企业违法风险。在行政强制方面,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对能够通过整改消除违法状态的企业,指导其限期整改,全年未发生因行政强制引发的涉企矛盾。
5.行政执法与普法教育相结合情况
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向行政相对人讲清法律依据、违法后果和整改要求。结合“3·15”农资打假、“国家宪法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开展普法宣传6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引导企业和群众自觉守法,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6.行政执法协作机制落实情况
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与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全年开展各类联合执法行动10次。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强化上下级执法联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等行动2次,形成执法监管合力。
7.行政执法工作保障情况
加强执法队伍梯队建设,招录专业执法人员2名,充实一线执法力量,优化执法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聘请1名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执法决策、案件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全年提供法律意见10条。强化执法经费保障,全年落实执法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执法装备购置、培训教育、普法宣传等工作。完善执法案卷档案室建设,实现案卷规范化归档管理。
8.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农资市场乱象、农田水利设施破坏和私屠乱宰等突出问题,组织各股室、二级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自查自纠、线索办理、配合上级开展联合行动等方式排查问题线索30余条。
9.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检查情况
建立案卷质量定期检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案卷自查,全年自查案卷8卷,合格率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要求,统一文书格式、填写标准,确保文书制作严谨规范。加强案卷归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案卷整理、归档、保管工作,全年归档案卷9卷,做到一案一卷、规范有序。
10.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
切实履行本系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定期对乡镇农业农村水利综合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全年开展执法业务指导8次。建立执法监督检查机制,通过现场检查、案卷评查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裁量权运用、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监督,全年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5个。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全年受理群众执法监督举报3件,全部核查处理完毕,群众满意度100%。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持续开展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养;加强执法队伍梯队建设,吸纳农业、水利专业人才充实执法力量,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执法队伍。
2. 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巩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成果,持续优化涉企执法检查方式,减少不必要的现场检查;完善“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清单,扩大柔性执法适用范围,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3. 健全执法协作机制: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乡镇的协作配合,完善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强化上下级执法联动,提升跨领域执法监管效能。
4. 推进智慧执法建设:升级非现场执法监控系统,扩大电子监控覆盖范围,提升非现场执法数据采集和分析能力;依托湖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实现执法流程全线上运行,提高执法效率。
5. 完善执法监督体系: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确保执法权力规范运行。
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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