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2 14:53
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湘潭市委及韶山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扣“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韶山”目标,将法治建设与农业农村水利业务深度融合,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夯实法治思想根基
1、深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和干部职工年度学法计划,结合“八五”普法规划,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4次,组织观看法学专家报告会直播,参学率保持100%,切实提升干部法治意识与履职能力。
2、压实领导责任: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年主持召开法治建设会议2次,研究解决执法力量配置、普法阵地建设等重点问题,发挥“头雁效应”推动责任落地。
3、规范决策程序:持续聘请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对农业项目审批、执法案件定性等关键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15次。所有重大决策均通过调查研究、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等流程,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二)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1、加强队伍建设:落实韶山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关于“加强队伍能力建设”的要求,选派8名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农业水利行政执法培训,组织内部案例研讨4次,重点提升种业监管、禁渔执法等领域专业能力,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
2、强化重点整治: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生猪屠宰、湘江禁渔、水土保持等关键领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0余人次,检查农资门店、生产基地、河道流域等场所50余家(处),查处违法案件9件,有效震慑涉农涉水违法行为。
3、创新监管模式:不断优化生猪屠宰可是监控平台,建立农业水利监管网格12个,依托大数据平台实现农资溯源、河道巡查等事项动态监控,全年开展线上线下监督抽查8次,监管覆盖面较上年提升30%。
(三)深化改革服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提升审批效能: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优化涉农许可办理流程,将农药经营许可、水域滩涂养殖许可等7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50%。全年受理许可申请16件,按时办结率、群众好评率均达100%。
2、强化权益保障:落实“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要求,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规范行动,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起,既规范执法行为,又保障市场主体活力。
3、推进政务公开:针对2024年政务公开落实难题,梳理省市下达事项清单,结合韶山实际细化公开标准,通过政府官网、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政策文件、执法结果等信息46条,公开及时性、准确性显著提升。
(四)创新普法方式,营造法治社会氛围
1、打造宣传阵地:在乡镇、村(社区)建成农业水利法治宣传点4个,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0户,通过以案释法、实物展示等方式,让法律知识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2、开展精准普法: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宪法宣传周”“世界水日”等节点,深入乡村开展活动12场,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农机安全手册》《水土保持科普手册》《农药宣传资料》等资料500余份,覆盖群众1000余人次。
3、推动全民守法:联合乡镇司法所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年调解涉农水利纠纷8起,调解成功率100%,以法治手段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执法力量明显不足:虽通过培训提升现有人员能力,但实际在编在岗执法人员仅4人,面对广阔监管区域和繁重任务,仍存在覆盖不及时的问题,原水利执法人员划转到位率不足。
2、法制审核能力待提升:专职法制审核人员尚未配齐,现有兼职人员对新型复杂案件的法律适用把握不够精准,法制审核专业性需进一步加强。
3、普法针对性需强化: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利项目施工单位等群体的定制化普法不足,普法形式与群众需求的匹配度有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牵头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将法治考核纳入干部绩效考核体系;亲自督办重大执法案件2起,协调解决跨部门执法联动问题2个;带头参加述法活动,主动查摆工作短板并推动整改,确保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2026年度工作安排
1、持续深化思想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相结合,计划开展专题学习4次,组织人员参加各类执法实务培训不少于5次,全面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2、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争取编制和人员支持,推动水利执法人员划转落实到位;探索“市乡联动”执法机制,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建立执法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
3、提升法制审核水平:推动设立专职法制审核岗位,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探索引入第三方法律服务机构参与复杂案件会审。
4、创新普法宣传模式: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施工企业等重点对象,开发“法治微课堂”“案例警示片”等定制化普法产品;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扩大传播覆盖面,提升普法实效。
5、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探索“一证通办”“告知承诺制”在涉农审批中的应用;建立企业法治服务联络员制度,提供“点对点”法律咨询和政策指导。
6、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推动涉农涉水纠纷调解机制建设,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我局将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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