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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目录:行政执法
2025年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韶农(农药)不罚〔2025〕1号)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6-30 09:57
2025年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韶农(农药)不罚〔2025〕1号)
行政相对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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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韶山市农平种子经营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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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住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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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者 |
何妙 |
经营场所 |
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韶山北路017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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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 |
92430382MA4M4F509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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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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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韶农(农药)不罚〔20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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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韶山市农平种子经营部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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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部署,我局于2025年6月9日组织开展农药安全专项检查,检查中发现韶山市农平种子经营部不执行农药采购、销售台账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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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及《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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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结果 |
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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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履行方式:韶山市财政事务中心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中国工商银行韶山支行)缴纳罚款。 履行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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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济渠道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韶山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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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机关 |
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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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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