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2-1344591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目录:行政执法

韶山市水利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2-01-25 10:22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较好地完成年度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本部门职能

(一)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保证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按照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对2021年市水利系统法治水利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积极配合水利法规的立法修订及水利法治政策研究工作。二是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今年以来,按照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工作安排,主要做了已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省市、县的安排部署,扎实推进水利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认真梳理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申请材料一律予以取消。

(三)做好行政职能的划转工作。根据国家机构改革中的职能调整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对水利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进一步厘清职权、明确归属。对涉及农田水利、环境保护、防汛抗旱防风等方面的划出事项,积极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沟通联系,主动提供办理流程、服务指南等各类基础材料确保划转职能能够平稳过渡、无缝对接。

三、加强水利普法宣传教育

我局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传单、展示图板、现场咨询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详细介绍中央新时期治水方针、各级水法律法规,以及我市水资源现状和水利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水法治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认真组织普法学习,进一步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全面推行水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是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2021年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健全制度,加大执法力度,扎实推进水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指导工作开展。

1.、行政执法公示执行情况。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和我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015年,我局对行政许可、处罚、强制等权力进行了全面梳理,通过梳理,确定我局行政职权执法事项  项,明确了执法依据和权限,对执法程序绘制了流程图,在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确定我局行政职权执法事项 165 项:行政许可21项、行政处罚108项,行政征收6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24项、行政裁决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确认3项、其他行政权力13项、公共服务12项。为了加强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提升一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在单位网站上主动向社会公布了监督电话,至目前,没有投诉事项。

2.、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情况。按照行政执法相关要求,我局已省水利厅第三批水行政责任制改革试点县为契机,争取上级和市本级配套资金30余万元用于执法硬件设施建设。共计购置执法记录仪5台、录音笔10支、专用照相机5台配发给市大队和各乡执法中队。执法记录是规范执法办案的基础和保障,是执法程序的必然要求。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文字、照片等记录方式记录办案执法全过程。一是把行政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执法过程中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统一运用行政执法文书范本进行记录,确保行政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合法规范。二是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现场执法人员主要采取以现场照片、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随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定的实施我市水行政执法工作更加规法、透明。执法对象满意度高,同时也有利保障了执法者自身的人身安全。

3.、法制审核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前我局未设置法制科室,针对该问题,我局从2020年开始,专门在律师事务所选聘了一名律师,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作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我局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都经过法律顾问审核,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的作用,为我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二)、加大水政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

2021年全年共计组织各类水行政大型集中排查6次,分片责任区域领导带队巡查12次,执法大队日常执法巡查20余次。全年共累计巡查里程3000余公里,出动150余车次。一年来随着巡查机制的不断完善,已对全市骨干山塘、重点水域的日常巡查基本做到了全覆盖

在以往的基础上,今年我局继续加强和市自然资源局、乡镇和林业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横向联系,实现信息共享,建立长效联动的工作机制。全年共办理了3起水行政案件:。其中:水土保持案1起、侵占水利工程案2起。分别为 :1.韶山乡双石村周某非法占用山塘洗砂案。3.红旗水库养殖户成某水库非法取土案。4.樟树湾项目涉嫌侵占农业水源工程案。以上案件均依法依规处理,行政相对人均未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涉及的行政处罚等相关内容均按照有关规定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五、下一年度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我局将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懂法律、熟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着力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配合做好相关部门对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工作,确保宪法、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保障公民、法人和各级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积极支持和配合有关部门继续落实法律监督检查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自觉接受社会大众对水利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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