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3-1261424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目录:行政执法

2023年度韶山市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3-11-29 10:17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三年,也是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三年。农业农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一、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农业农村局“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干部学法用法要点,作为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推动党员干部深刻领会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做到学以致用。

二是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明确到2025年农业农村法治建设总目标,抓好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完善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制度支撑、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

三是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成早阳同志担任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放管服”改革和推进职能转变领导小组组长,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重点举措,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是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局党组工作规则、局工作规则,将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其中,提升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一是加快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落实。推动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地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法定化、制度化,夯实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法治基石。

二是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配套。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病虫害测报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为依据,开展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杜绝法律意识不清的文件出台。

三、强化农业执法监管能力 

一是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坚持高位推进、上下联动,以农业农村局名义召开专题会,督促各乡镇加快进度,全面完成中央省市部署的改革任务,目前各乡镇执法队伍做到了人员到位、装备到位,顺利开展了属地农业农村执法行动,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二是着力建设规范化高素质执法队伍。坚持深化改革与队伍建设并重,选派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印发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和指导性案例,示范引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

三是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服务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的指导意见,联合人民法院、公安局召开“加强农业执法服务种业振兴”专题会议,开展种业执法监管年活动。加大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农资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长江禁渔、动植物检疫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力度。2023年,全市累计出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42人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9件,通过执法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巩固扩大简政放权成果。配合省市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公布了农业农村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共计69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将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的4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部列入改革清单,加快农业农村部门权责清单清理。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执业兽医注册”等3项新取消行政许可事项落地,逐一明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抓好衔接落实。针对已取消下放调整事项落实进展、是否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等情况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督抽查。

三是着力优化审批服务。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细化48项审批大厅服务具体规范,召开申请人和服务监督员座谈会,举办农药、兽药审批服务开放日,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解难题。2023年共受理许可申请16件、办结16件,其他政务服务事项69件,办结69件,公共服务事项6件,办结6件,按时办结率、好评率均为100%。

五、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一是广泛学习宣贯乡村振兴促进法。印发通知部署各乡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贯活动,推选人员参加乡村振兴促进法专题培训班,多渠道、多平台、多角度开展学习宣传,帮助干部群众准确理解法律精神和制度要求,依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是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动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列入全国“八五”普法规划和“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司法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建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联系机制,统筹推进农村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畅通普法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挂牌34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农民权益保护、农业生产、土地制度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门学习,全局共48人参加省里组织的学法考法。

 三是打造乡村法治宣传主阵地。以中国农民丰收节为契机,开展“乡村振兴、法治”专题普法活动,组织乡、村举办多场次普法活动,营造依法推进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六、提高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严格落实集体会商、专家研讨工作机制,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应诉案件,严守法治底线,依法公正办理,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是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和办理信访事项。健全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指导督促调解仲裁机构依法规范运行,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针对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注重从政策和法规层面预防和化解,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发挥政务网站公开主渠道作用,加大政策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更加注重对制定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及时性、权威性。全年主动公开、按时公开率和依申请公开按时答复率保持100%。

四是提升涉农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健全农业动植物疫病、农机作业安全等涉农突发事件预防和应急管理制度,强化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推动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以事故典型案例通报等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和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方法,提高涉农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确保产业安全和生产安全。

七、存在的问题

1、本部门负责农业法制工作人员少,没有专职法制审核人员,不利于本部门法制相关工作的开展。

2、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不够,编制9人,实际在岗2人,有的还兼职兼岗,混编混岗,不能形成合力,面对庞大的农业农村地区以及繁杂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不能面面俱到。请求上级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加以解决。

3、对于有些省市下达的政务公开服务,在省市有些地区是存在的,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并不存在,例如滩涂养殖及船舶管理等事项,但在实际工作中又一定要上传工作项和办结情况,难以处理。

4、负责法规审核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需进一步提高,经办具体事务含混不清,影响工作的高效开展。

八、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观看“法学专家报告会”专场直播,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史研究,举办“筑牢乡村全面振兴法治根基”法治论坛,推动学习宣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2、推动全面落实法治中国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将法治建设纳入“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3、继续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要求,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局长年度述职报告的重点内容。

4、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策机制。推进工作强调依法依规和实事求是。充分发挥法治工作机构、法治研究机构、公职律师、法学专家作用,为重大决策提供法治支撑。

(二)推动完善农业农村法律规范体系

1、加快重点领域法律法规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落实。

2、继续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配套,对有关法律、法规、规划等文件进行具体审核,配套实施法规、规章和规划性文件的内容进行全面清理。

3、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把审核范围、内容和责任关,完善审核机制,规范审核程序,防止没有法律依据增加本部门权力、减损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违法设立行政许可事项、违反公平竞争或法律程序要求等问题,守住依法合规的底线。

(三)强化农业执法监管能力 

1、继续推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强化督促指导,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自查与交叉互评,推动市、乡(镇)二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完善,落实到位,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岗人数达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目标。

2、积极建设规范化高素质执法队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修订执法人员履职管理规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执法人员培训大纲、考试文件为基础,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部署加快统一执法着装和标志标识,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现代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3、继续严厉打击涉农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案件,通过执法切实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巩固扩大简政放权成果,积极清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把本部门本市没有列入行政许可清单的事项进行梳理,做到应清尽清,方便广大农民朋友查询办事。

2、继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农业农村局行政许可实施管理办法,从许可条件设定调整、许可申请和受理、审查和批准等方面,全链条规范许可行为。

3、继续优化审批服务,“动物检疫证明”“农药登记证”等9个高频许可证照纳入国家电子证照标准编制范围并公布实施,新增11项全程电子化行政许可事项。对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需提供的97项证明材料实行告知承诺制,进一步减轻行政相对人负担。及时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以及公共服务事项并在规定时间办结,按时办结率、好评率均达到100%。

(五)全力提升农业农村普法实效

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贯落到实处,印发相关宣传资料,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村响”广播、黑板报等形式多渠道、多角度进行宣传学习。

2、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程建设,继续推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和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以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联系机制,围绕农民权益保护、农业生产、土地制度等重点领域开展专班学习。

3、建立健全乡村法治宣传主阵地,组织发布农业农村普法标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式样,打造农业农村普法品牌形象

2024年是我局将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农业农村的各项政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坚持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持续抓好各项农村改革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夯实乡村全面振兴的法治根基,确保乡村振兴在法治轨道上不断前进!

 

 

韶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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