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395240 发布机构: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10-10 11:46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至10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1月2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12月5日,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党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及责任清单,将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8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期限。全局各部门按照任务分工挂图作战,有序推进、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任务。

  局党委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坚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领办,召开局党委会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会议10余次,牵头领办9个具体问题整改任务,并以多种形式督促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严格对照整改任务和要求抓好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氛围。在主要负责人示范和督办下,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内的整改工作任务,建立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党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上轮巡察问题整改方面。

  1.党委对下属企业、二级机构规范化管理有缺失。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件;认真执行《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管理制度汇编》落实二级机构“三重一大”事项上会研究制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6家企业进行综合审计评价并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

  2.关于指导企业在经营管理、经济发展方面有差距。

  整改情况:在局党委会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及《关于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意见》文件。加强下属企业联合党支部建设,明确一名局党委委员联系指导支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制定任务清单、学习计划清单;指导企业做好招引和盘活文章,引进“戴永红”等新型零售企业入驻。局领导多次向市政府汇报企业遗留问题,政府主要领导组织税务、人社、文旅商务、财政(国资委)等部门进行专题研究。

  3.关于对下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文件。市场服务中心、市图书馆返聘人员已分别于2025年1月、5月清退到位。2025年新进9人,其中退伍军人考事业岗位1人, 退伍军人安置6人,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各1人。

  4.关于旅游宣传有差距。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旅游强国的重要论述,组织召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暨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会议,向各从业人员发放提醒函,全市执业导游与各旅行社负责人分别签订《“我爱韶山我的家”文明服务承诺书》和《韶山市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导游代表、旅行社行业代表发出文明执业倡议并作表态发言,开展了导游服务规范、导游词讲解、旅游法规解读等方面培训。更新了标准化的导游讲解词,收集旅游从业人员抖音号、微信号等自媒体账号,引导旅游从业人员利用好自媒体等社交平台,正面宣传好韶山,讲好韶山故事。智慧韶山公共服务平台一期项目于5月23日正式上线,并举办新闻发布会及启动仪式。该项目重点聚焦旅游发展版块,通过在景点、酒店、换乘站点等人流密集区域张贴海报和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展示功能亮点以及向来韶游客发送落地短信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推广。

  5.关于喊客拉客现象屡禁不止。

  整改情况:在景区加装14处监控摄像头;联合乡镇和相关部门开展整治,将被管理对象移送至乡镇加强教育处理,共检查来韶旅游团队500余批次,规范导游行为90余起,共立案37起,办结33起,其中查处无导游证等导游乱象20起,私自承揽业务及强制、诱导消费案件13起,兜售物品案3起,擅自增加旅游项目1起,共计罚款5.7万元。

  6.关于存在诱导消费现象。

  整改情况:制定《2025年度韶山市文旅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岗位及职数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进一步加强了重要点线执法力量。智慧韶山公共服务平台一期于2025年5月23日正式上线运行。召开全市导游大会,组织全市导游进行培训和宣传,要求导游依法开展导游活动和文明经营。

  7.关于仍未建立常态化执法工作机制,执法人员履职不到位,重点巡查检查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韶山市旅游执法综合指挥中心混合作战方案》《韶山市优化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六统一”工作方案》。优化运行机制,通过早点名、督查加强队伍管理,2024年9月以来查处履职不力、上班脱岗等人员3人,其中1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1名同志作为问题线索移交纪委。局党委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加装了14处监控摄像头,便于韶山智慧综合指挥平台收集证据。建立《重点喊客人员台账》《外籍喊客人员台账》。截止到2025年8月底共查处喊客人员89人,罚款28.6万元;其中第二次处罚人数为8人(已加重处罚)。

  (二)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方面。

  8.示范项目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聘请湖南求臻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并根据验收情况,截至2025年4月项目资金已按进度支付共计人民币977.4万元。根据市统一安排,原电商产业园场地已移交城乡控股集团用于韶山干部学院二期项目;引进新浪岛文化传媒公司开展电商服务,目前在运营杨林乡、国颐堂养发、闪电跑腿、卤味店等抖音账号,为毛家食品提供直播全案服务。经过多方寻找于2024年12月24日与湖南信网天下传媒公司负责人张泉远取得联系,并下达了书面交办函,但其反馈暂无支付能力。

  9.关于惠企资金监管不到位。

  整改情况:收回银田镇政府清退的银康元项目补助资金16.93万元,其余两个企业因无清退能力暂未收回。严把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拨付关,对2024年的1个项目(三旺冷链物流仓储改造升级项目)严格按照验收后认定的资金进行拨付。

  10.关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够。

  整改情况:制定《文旅和商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表》,对下属企业老旧小区和改制企业落实专人负责;完成百纺公司、金海商场老旧小区提质改造项目,目前正在对五交化、百货商场宿舍进行智能水表入户和管网改造;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大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及其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培训;先后组织企业负责人2次参加线上云课堂培训;组织开展全市文化旅游和商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护培训;召开车站农贸市场智慧化升级改造项目汇报会,推进改造项目建设。启动基层阅读服务推广项目,为分馆配送书籍共计2441册;对4个乡镇24小时自助图书馆智能借还书机升级改造,加装社保卡刷卡设备;针对各分馆长期网络故障,明确专人负责,并请技术人员到各分馆排除故障。

  (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领域管理方面。

  11.涉嫌违规发放津补贴。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韶山市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办法》《湘潭市市直单位按次按距离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市文化馆超标准发放的下乡交通补助资金7870元进行了清退。常态化组织开展津补贴问题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关于涉嫌违规发放信访补贴的问题已经市纪委调查核实并处理到位。

  12.关于项目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韶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湘潭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红博会整体服务项目:按照韶政发〔2018〕6号文件要求,严格控制项目投资规模。报请领导同意完成了结算工作,结算金额2593万元,截止2024年2月支付2326万元;毛泽东故居保护利用设施项目依据概算批复内容,结合项目现状,按照程序调整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完成实施内容,完成竣工验收。预内资金1600万元,目前支付工程款1240万元、其他费用164万元,正在进行结算审计工作;文化馆一楼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按照自然资源局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已经拆除文艺馆一楼违法建(构)筑物,排除安全隐患。

  13.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有不足。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关于新形势下高质量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措施》文件,建立招商引资19条正面清单、6条负面清单。招商小分队外出开展招商引资活动80批次,接待来韶客商49批次。举办省旅发大会标志性项目集中签约活动,“韶山大课堂”天鹅山综合实践基地项目等多个项目达成合作共识。建立《2025年韶山市重点在谈招商项目线索台账》,2025年截止到目前共引入产业项目13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6个。

  14.关于外经外贸工作不够实。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商务部关于印发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指导中韶电气准备在香港成立分公司相关备案资料,计划7月份提交省商务厅。今年1-7月完成外贸进出口总额23285万元、增速53.63%,排名县市区第三,高于湘潭市平均增速(-38.54%)92.17个百分点。破零企业1家、倍增企业2家,新增资质企业2家。组织三旺实业参加第13届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毛公酒厂参加2025湖南内外贸一体化融合发展博览会。争取内外贸项目资金44.5万元。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风险防控意识方面。15.关于制度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传达学习《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严肃执行财经纪律深化预算改革的若干措施》《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严格执行物资采购事前审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等制度。安排1名新进事业干部统筹财务工作,补充了人员力量。

  16.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每月传达学习国省市安全生产会议文件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全市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一季度工作例会。制定《文旅和商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表》《春节期间文旅广体和商务领域安全防范工作方案》,2025年1-9月共出动检查人员160余人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40家次,排查一般安全隐患36个,下达督查检查和交办督办文书26份;建立《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安全防范重点隐患问题清单》,整改销号32个问题、2个申请延期。针对市场服务中心和五交化公司停车棚内存放大量泡沫箱和纸盒的问题,局主要负责人约谈了市场服务中心和五交化公司负责人,并向市场服务中心、五交化公司下达了《事故隐患整治任务交办单》,两个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了整改。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压得不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每季度利用局党委扩大会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组织召开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整治暨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会议,向各从业人员发放提醒函,全市执业导游与各旅行社负责人分别签订《“我爱韶山我的家”文明服务承诺书》和《韶山市旅行社诚信经营承诺书》;2025年1至8月共检查来韶旅游团队500余批次,规范导游行为90余起,共立案37起,办结33起,其中查处无导游证等导游乱象20起,私自承揽业务及强制、诱导消费案件13起,兜售物品案3起,擅自增加旅游项目1起,共计罚款5.7万元。

  18.关于党员发展不规范。

  整改情况: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反馈的局机关党支部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组织各支部对近三年来党员发展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党的观念和党性意识,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文旅商发展的强大动力。

  2.进一步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3.持之以恒深化巡察整改。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深落细落实,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一以贯之抓好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4.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系统思维、改革办法来解决深层次问题。新建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5683027,地址:韶山市清溪镇遵义路2号,邮政编码:411300。

  中共韶山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和商务局党委

  2025年9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