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6-1414039 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韶山市2026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公开比选邀请公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1-19 17:41

为加快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我市拟选聘一家符合具有养老服务资格的养老企业,负责本项目的实施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是指对家庭经济困难、身体机能衰退需要他人照护服务的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养老服务的一种制度。

二、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韶山市2026年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项目资金:按照每人每月100元,即1200元/年的标准,约200人(付款金额以实际人数及实际服务量结算为准)。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项目服务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本市范围内65周岁以上困难失能、半失能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1.低保户中失能、半失能老人;

2.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失能、半失能老人;

3.在2019年机构改革调整之前已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重点优抚对象中失能、半失能老人(因退役军人相关职责已调整,不在新增)

四、服务内容

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情况,为有相关需求的居家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护、基础护理、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委托代办、精神慰藉等服务。

五、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需配齐相关服务设施设备,每次服务开展后如实填写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评估表。

2.供应商拟投入服务人员不低于6人。

3.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单位)的监督。

4.供应商须向服务对象提供有效服务联系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5.供应商在服务期间,所有服务人员的安全、健康等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在服务过程中,由于服务人员工作期间的失误导致的服务对象安全、与服务对象产生的矛盾、纠纷等,由供应商按相关法律法规自行解决。

7.服务人员不得在服务期间向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其他行为。

六、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养老服务资质(经营范围内)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7.应具有综合性团队;

8.供应商应具有拟投入本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用车;

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犯罪记录;

10.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七、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第七条“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授权委托书以及项目实施方案。

八、项目验收

1.支付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

2.购买服务对象和服务费用标准根据民政局申报情况和购买服务政策实际情况确定。

3.合同实质性条款:甲乙双方应根据本比选项目的特点,在不违背比选文件的要求、承诺的原则下,就具体条款进行修改和增减。

4.服务项目由服务对象(老人)自主选择,项目周期内,为符合条件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照“保基本,低标准”起步的原则,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标准暂定为每人每月100元,1200元/年。承接服务的单位根据服务对象(老人)自愿和实际需求提供服务。

九、报名及比选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1日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韶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

3.报名方式:经办人员现场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鲜章(须查验身份证原件)等资料。

4.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5.递交比选文件地点和比选地点:比选文件必须在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韶山市民政局养老服务股)。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收邮寄的比选文件。

6.比选方式:综合评分方式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得分

1

人员配备

15分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服务人员中:具有养老护理员、健康管理师、医师或中医师、护士、中医康复师,每有1人得3分,最多15分,人员证书不重复。(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本项人员不重复计分)

 

2

管理与

考核

18分

管理与考核制度包含:①管理制度、②内部考核制度、③服务质量奖惩制度,以上制度齐全且完全满足文件要求的得18分;每有一项目缺项漏项的扣6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3分。缺陷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或过于简略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3

服务方案

30分

方案包含:①能力完好和轻度失能的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方案;②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护理服务方案;③重度失能的老年人护理服务方案;④对高龄老人护理服务方案;⑤失智老人护理服务方案;⑥伤残老人护理服务方案;⑦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护理服务方案;⑧散居特困老人护理服务方案,以上方案齐全且完全满足文件需求的得40分;每有一项目缺项漏项的5扣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2.5分。缺陷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或过于简略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4

应急方案

18分

方案包含:①火灾事故;②食物中毒;③触电事故;④治安事件;⑤老人急症;⑥老人意外事故(猝死、噎食、跌倒、烫伤、坠床等),以上方案齐全的得18分;每有一项目缺项漏项的3扣分,扣完为止;每有一项内容存在缺陷的扣1分。缺陷是指:分析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内容前后不一致或前后逻辑错误或过于简略或不符合采购需求等。

 

5

设备配置

4分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居家养老服务用车(五座及五座以上),每提供一辆得2分,最多得4分(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照片、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车辆照片、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6

报价评审

15分

价格分采用服务时长优先法计算,即服务时长最长的为满分,次低者扣5分,以此类推。

 

7

合计

 

7.信息发布:本项目邀请信息在“韶山市民政局官方网站”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比选流程

(一)项目发布

韶山市民政局通过“韶山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项目比选公告。

(二)项目报名

申请报名的单位需执报名所需资料现场报名,符合要求的填写报名表完成报名工作。

(三)项目比选

申请单位根据相关要求准备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密封的比选资料。

(四)项目确定

韶山市民政局组织评审组召开比选会,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顺序(最高者中选),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五)项目公示

韶山市民政局通过“韶山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项目比选结果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合同签订

韶山市民政局与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明确项目服务相关内容,合同一式四份,韶山市民政局三份,比选中标单位一份。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韶山市民政局

通讯地址:韶山市民政局

联系人:庞先生

联系电话:13975283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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