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1-918006 发布机构:韶山乡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韶山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1-02-01 11:30

韶山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韶山乡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shaoshan.gov.cn/12139/index.htm)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韶山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55670737;通信地址:韶山市韶山乡竹鸡段韶山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4113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乡按照中央、省、湘潭市、韶山市部署,全面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主动公开信息质量,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参与、监督工作提供了坚强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是进一步强化乡、村便民服务中心职责,更加快速、高效、便民、贴心的服务群众。二是进一步公开透明,在乡、各村宣传栏, 将政府公开信息及时发布出去,重点公开民生实事、村级财务收支、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项目等情况。三是多渠道加大公开力度,利用“村村响”、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LED显示屏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的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本年度我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0条信息,通过政府微信公众号(红色圣地秀美韶山乡)公开135条,通过政务公开LED显示屏公开82条信息。内容丰富,涵盖全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依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程序,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本年度我乡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故无办理此类信息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乡成立了韶山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公室,领导小组认真对照政务公开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对上级要求进行工作部署,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四)平台建设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和窗口作用。及时在网站与公众号上发布政策法规、政策解读、计划规划、财务等重要信息。二是承担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的记录、答复、交办、催办、反馈等工作。

    (五)监督保障

    建立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个人。信息发布时,对文字、图片信息内容严格审查,并认真填写保密审查表,严格按照信息的种类归纳到不同的信息目录中,按照程序发布。建立健全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社会评议、保密审查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年度办

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 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 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 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 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 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 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 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 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 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 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诸多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难以全面。政府信息涉及面多、量大,有些信息难以及时全面更新。二是公开的平台不够。政府信息除在乡综合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文件等公开形式外, 还需更多的渠道方便群众获取。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宣传。开展更多形式的宣传活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加大督查,督促各站办所严格按有关规定和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

    二是规范流程。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梳理。同时,做好信息的梳理、归类、整合工作,突出重点信息的公开,提高信息的含金量和针对性。

    三是健全机制。不断探索政务公开长效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维护,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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