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4-1299629
发布机构:清溪镇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清溪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执法公示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5-10 10:37
清溪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执法公示
韶山市青青木语家居馆因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清溪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应用行政执法简易程序对该店给予人民币500元(伍佰元整)的行政罚款,现将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