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总体情况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1-12 11:34
2022年以来,韶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工作在市局领导的指导帮助下,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努力推进和落实落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机构队伍建设,注重工作谋划部署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执法监察大队队伍建设。向韶山市编办提交了《关于组建韶山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请示,请示得到了市编办的同意,增加了事业编制3名,现已入职2名,执法队伍得到明显提升,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二是注重调查研究,精心谋划与部署重点工作。今年以来,执法监察大队更加注重了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尤其是对耕地保护执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做到“三早”:即早领略上级的指示部署精神,早深入开展谋划,早部署安排,从而取得了主动权,确保工作推进不走偏、不迟缓、不内耗,有力有效,整个执法监察工作质量与实效较过往又有新的提升。
二、严查土地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土地管理秩序
2022年以来共计巡查168次;出动执法人员504人次,共发现违法行为15起,当场制止15起,立案6起,经济处罚5万余元。切实做到了对各类土地违法行为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大大提高了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防控效率。
三、握牢耕地保护“基本盘”,狠抓耕地保护执法监管
1.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注重相关股室的协同配合,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得到了有效有力遏制。2022年省下发我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图斑5宗,监测面积4.17亩,耕地面积1.71亩,基本农田0.06亩,已整改到位2宗,监测面积3.18亩,耕地面积1.01亩。未整改到位3宗,正在组卷报集体建设用地。均以韶山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分3次交办至各乡镇人民政府,正在推进。
2.积极推进坑塘水面占用耕地专项整治。一是专题研究多次部署。召开专项推进会作出了统一部署安排,及时组织开展现场核查整改;二是召集全市挖机师傅召开了专题会议面对面宣讲,印发了《致挖机师傅的一封信》,告知擅自挖塘破坏耕地的法律后果,起到了促成当事人自行整改、复耕和遏制新增的良好效果;三是注重源头治理。结合田长制的推行,建立了市乡(镇)村三级网格巡查监管机制,有效地遏制了新增。省下发我市坑塘水面占用耕地共9宗,耕地面积50.85亩,基本农田面积50.76亩,现已全部整改到位,恢复耕地面积50.85亩。
四、以卫片执法为主抓手,积极推进“双零”行动
1.卫片核查上报与整改。对部下发我市卫片执法图417个进行核查,均已核查上报;2022年省下发违法用地处置共8宗,面积10.69亩,耕地面积6.97亩,基本农田6.17亩。已整改到位5宗面积8.05亩,耕地面积6.97亩,基本农田面积6.17亩。未整改到位3宗,杨林乡双和村新塘组村民文化活动中心,面积0.5亩,查处后补办集体建设用地;清溪镇永义村农村公益性生态公墓项目,面积1.7亩,不符合规划,需调整规划后办理集体建设用地;韶山市银田镇银园村茶油精加工基地,面积0.44亩,预计12底可完成。
2.违法用地“双零”行动。根据湘潭市《2022年全市违法用地“双零”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推出了一系列的实施保障措施,现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存量违法用地24宗,已整改到位4宗;农民建房6宗;海西鼎城占5宗(预计12月底可完成);兴乡研学基地占3宗(已纳入持续整改);1宗坐标偏移,已举证说明;2宗正组卷报省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手续;3宗已查处到位,占基本农田,已作基本农田补划。
五、全力推进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工作
多次与农业局和各乡镇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自建房违法违规情形清理与分类处置建议等工作,成立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分成12个鉴定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细化了工作流程,确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现已核查14975户。
六、坚持不懈推进“打非治违”、扫黑除恶、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工作1.打击非法违法开采工作。始终坚持抓好日常巡查监控,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查处了杨某非法开采,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人,并与市检察院联合提起公益诉讼;2.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职责,有力有效对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核查并及时汇总上报相关情况。深入开展了行业治理“三书一函”整改情况及反馈情况“回头看”,严防“反弹”、确保质量;3.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了“强执法防事故”行动,积极参与、配合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每月按时按质报送安全生产相关报表,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无证非法采矿行为、超深越界违法开采行为进行巡查,聘请技术单位对现有矿山企业进行超深越界检测,较好地履行了相关工作职责,未出现被问责、追责的人和事。
七、积极推动国、省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021年国家武汉局耕地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宗,已整改到位4宗;韶山金景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宗,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正在整改;国家督察武汉局核查发现整改不到位问题2宗(永泉南路、杨荣村村民活动中心)占用基本农田,已作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督察发现其他违法违规问题2宗(湘韶村旱改水、熊红山养鸡场),正在整改;4宗省级例行督察问题,1宗(兴乡研学基地)因韶山风景名胜区规划问题,已纳入持续整改;1宗(清溪镇东湖村卫生室及警备室)占用基本农田,已作基本农田补划;1宗(海西鼎城),正在组卷报批,预计12月底可以完成;1宗(三旺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土地(监测面积48.2亩)已司法查封,无法处置。
韶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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