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6-1444796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局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韶自然资条件〔2022〕22号)调整变更公示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7-16 08:12

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韶自然资条件〔2022〕22号)调整变更

项目业主:沈名旗、罗晓辉、罗晓春、周小龙、伍玉梅、成杨、沈名芳、戴辛节、崔红霞

建设地点:红旗路以南、新城商贸城以东

建设性质:在建项目

公示图件:总图及指标

项目简介:2022年8月15日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韶自然资条件〔2022〕22号),用地位置位于红旗路以南,新域商贸城以东,建设用地面积3275.3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用地使用强度为: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商住比例: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面积的10%-25%,建筑限高30

2026年6月因市场环境变化以及项目建设消防实际需要,业主申请在其余强制性指标不变的情况下,变更商住比例为≤65%。

规划条件调整依据:1.上位规划符合性:《韶山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用地使用强度指标内容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30米。2.《湘潭市国土空间技术管理规定》(2023版)规定商住项目建筑密度:30%--45%、容积率1.5-2.23.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沈名旗、罗晓辉、罗晓春、周小龙、伍玉梅、成杨、沈名芳、戴辛节、崔红霞现向我局申请的用地使用强度变更内容符合上位控制性详细规划、湘潭市国土空间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

我局委托湘潭市规划信息技术研究中心对该项目调整进行了进一步论证,论证结论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不违反上位规划强制性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我局现对该项目总平面图及指标进行公示

保障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如您对该项目总平面图有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内可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明文件以书面形式到市自然资源局陈述您的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6716日至2026年724日,共9天。

电子邮箱:1836813518@qq.com
   通信地址:韶山市自然资源局303室

邮编:411300

 


                   韶山市自然资源

                             2026716

附件:

指标.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