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韶山市政府预算公开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1-07 15:44

2026年韶山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1、20251-11月韶山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2026年预算草案

3、2026年韶山市财政重点工作安排及措施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1、20251—11月韶山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表

2、20251—11月韶山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3、20251—11月韶山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20251—11月韶山市政府性基金收支表

5、20251—11月韶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

6、20251—11月韶山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表

7、20251—11月韶山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表

8、2026年韶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表

9、2026年韶山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表

10、2026年韶山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11、2026年韶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预算表(按功能分类)

12、2026年韶山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13、2026年韶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14、2026年韶山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15、2026年韶山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16、2026年韶山市政府性基金本级支出预算表

17、2026年韶山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项目表

18、2026年韶山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分地区表

19、2026年韶山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表

20、2026年韶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21、2026年韶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22、2026年韶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

23、2026年韶山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表

24、2026年韶山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5、2026年韶山市国有资本经营本级支出预算表

26、2026年韶山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下转移支付表

27、2026年韶山市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1、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2、举借政府债务情况

3、“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一部分 预算报告

 

一、20251—11月韶山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复杂严峻的宏观形势,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过紧日子”的重要要求为根本遵循,将宏观政策导向转化为本市财政工作的具体实践,确保财政资源精准投入、高效使用。我们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效率效益并举,通过持续加强财源建设、精准发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大力优化财政统筹、全面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等一系列有力举措,有效应对下行压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1—11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7276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76.8%,比上年同期减少17870万元,下降27.4%其中,地方税收完成29163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78%,比上年同期减收15925万元,下降35.3%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占比为61.7%;非税收入完成18113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74.8%,比上年同期减少1945万元,下降9.7%。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1597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情况。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742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73.9%。比上年同期减少31786万元(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城乡社区减少24413万元、住房保障减少11819万元),下降1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276万元,返还性收入4113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3767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831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6191万元,上年结余14244万元。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26673万元

(二)公共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1—11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355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77.9%,比上年同期减少21123万元,下降12.6%。预计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792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086万元,教育支出2381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3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83万元,农林水支出1340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344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6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82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情况1—11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完成163046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76.8%,比上年同期减支17932万元(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减少9377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131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6969万元),下降9.9%。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355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6691万元。预计全年公共财政支出完成212315万元。

预计全年地方公共财政结余14357万元结转下年。

(三)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1—11月,政府性基金收入238764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88.6%,比上年同期增加111980万元,增长88.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20767万元,政府基金补助收入增加2078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收入增加68820万元)。其中: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5981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152400万元。本级收入主要来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9288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2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409万元。预计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269345万元。

1—11月,政府性基金支出217393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81.4%,比上年同期增加127487万元,增长141.8%(主要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增加639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增加4160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18469万元)。基金主要支出是:节能环保支出228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4334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719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762万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600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64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68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4900万元。预计全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67188万元。

预计全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2157万元全部结转下年。

(四)社保基金收支情况

1—11月,社保基金收入20734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87.6%,比上年同期增加3795万元,增长22.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93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797万元。

1—11月,社保基金支出15501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89.9%,比上年同期增加1690万元,增长12.2%。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46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0816万元。

全年预计社保基金结余6434万元,滚存结余27495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情况

1—11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92万元,为预算调整数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支出,拟计划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

(六)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4年末,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02066万元(一般债务146191万元,专项债务455875万元)。2025年1—11月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79091万元(一般债券26691万元;专项债券15240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94389万元(一般债券18891万元;专项债券75498万元)。截至11月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602066万元(一般债务146191万元;专项债务455875万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的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

2025年财政收支情况待省财政厅结算批复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七)2025年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中共韶山市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严格依据《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强化财政资源的规范管理与高效利用。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坚决推进整改落实,致力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与效益。

2025年,我们的工作核心聚焦于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并加大资金统筹保障力度,重点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引育优质企业与人才、升级城市基础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为激发区域经济活力与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同时,我们深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着力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旨在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与公平性,为城市长远发展构建更加稳健、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

最终,所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在于全面提升韶山市的城市能级与核心竞争力,旨在创造更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并推动经济社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1.抓收入挖潜力,全力做好增收节支。一是积极稳妥组织税收。锁定重点企业,跟踪留抵退税企业,夯实存量企业税源。紧盯新上项目及重点项目,不断培育新的税源。2025年税收收入实29163元。二是拓宽非税收入渠道。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2025年非税收入实18113万元。三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市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和债券资金258802万元,为我市本发展增添了动力;四是强化采购精打细算。坚持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常态,按照“能省则省,能俭则俭”原则,压减一般性及非必要支出801万元,统筹用于偿还债务等

2.抓统筹惠民生,有效提升群众幸福感。一是社会兜底“有温度”。积极筹措资金1653万元,落实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7287万元,确保退休人员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拨付资金596万元,足额落实退役士兵安置、优抚对象抚恤等保障政策。2025年落实稳就业资1941万元,落实就业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扶持补贴等政策,保障就业局势总体稳定。二是教育投入“有力度”。投入资金19650万元,助推教育事业发展。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保障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及时落实国家关于调整奖助学金政策的文件要求,扩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范围,将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将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2000元提高到2300元为深入推进红色教育与实践研学相结合,投入资金3951万元用于“我的韶山行”研学基地的建设与运行。通过沉浸式、互动式的学习体验,进一步弘扬韶山红色文化,传承革命精神,增强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爱国主义情怀。三是医疗保障“有强度”。投入资4226万元,支持卫生医疗机构能力、重点专科能力、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深化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加强“医卫融合”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市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保障标准提高至99元,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097万元,用于慢性病系统管理、家庭医生服务等医疗民生工程,提高城乡居民健康保障水平。将育儿补贴资金足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储备“不缺位”。针对2025年新政实施后“每孩每年3600元”的补贴标准,全市共计发放育儿补贴资金632.67万元,确保政策覆盖的每一个家庭都能享受到对应补贴。四是城市提升“有高度”。统筹资5003万元,重点推进城区供排水管网改造项目,优化管网布局,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投入资3991元,专项用于我市环境卫生设施更新与维护,提升道路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能力;并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支持韶河流域水质提升、青年水库水环境治理、黑臭水体治理修复、煤质采石场污染治理等项目,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五是文旅发展“有热度”。安排文化旅游资金1110万元,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打造经典红色名片。“我的韶山行”红色研学为总抓手,为成功举办“2025年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暨湘潭市第四届旅游发展大会”提供财力保障。支持上线智慧韶山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平台功能场景,旅游监管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支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完成韶山市图书馆城市智慧书房建设,深入开展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文化场馆免费开放等活动。

3.抓巩固促衔接,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一是促进乡村振兴。落实资金3614万元,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化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实施产业帮扶、就业帮扶项目,涵盖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打造及农村电商培育等多个领域,有效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夯实农业基础。入资金8306万元,聚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资金保障,推动农业基础设施全面升级。支持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产品加工冷链建设等产业关键环节;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整治和村容村貌提升工程,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同时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完善灌溉排水体系,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落实惠农政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980万元,农机报废更新特别国债122元,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四是增强交通运输建设。累计投入资金5529万元,着力优化完善公路路网布局,扎实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持续深化,切实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力度。五是强化应急处突能力。共计投入1624万元,用于构建覆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防灾减灾救灾等多领域的一体化工作体系,全面提升综合应急处置与风险防范能力。

4.抓管理提效益,财政管理水平有效提升。一是有序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根据要求统筹编制“五张清单”,进一步明确“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基调,全力攻坚破基。压减一般性支出801万元、单位专项3967万元、压减市本级专项资金4800万元,节省下来的资金优先用于支持民生保障项目。二是加强监管维护财经秩序。持续推进数字财政建设,将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等环节工作,整合应用至预算一体化系统,提高预算管理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改革,全年通过平台发放70个惠民惠农补贴项目6465万元,116822人次;三是深入推进绩效评价改革。开展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强绩效目标申报审核、监控和评价,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绩效管理闭环。组织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20个,共审核绩效目标表161份,总金额42402万元四是高强度提升基础管理。开展财政基础管理“强基固本”专项行动。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指导、夯实基础、强化监督“三管齐下”,有效形成管理闭环。聚焦银行账户、会计基础、乡镇财政管理等领域,市、乡两级全面起底问题,刀刃向内主动整改,全力提升改革穿透力、强化政策执行力。发现问题总数量151个,已整改总数量136个,整改比例90%。五是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资金、国有资产(资源)清查、财会监督等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整饬财经秩序。

5.化存量守底线,财政可持续性显著增强。坚持举债有度、用债有方、还债有源、化债有力的原则,严格控制总体举债额度,积极妥善推进债务化解,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不越过政府性债务红线。一方面压实化债主体责任,健全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全年化债方案;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依法合规举债的积极作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已发行一般债券项目金额26691元;专项债券项目金152400

2025年我市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改革发展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存在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困难大。受经济下行等多重因素影响,减税降费对经济增长拉动作用短期不明显,税收增长空间有限,非税收入来源单一;二是收支矛盾依然突出。兜牢“三保”底线、经济高质量发展转型等支出易上难下,财政供养负担重,财力相对分散,可统筹使用的财力有限,财政支出压力有增无减;三是债务偿还压力大。鉴于我市债务规模在近两年呈现逐年增长态势,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大。上述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积极的措施认真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6年预算草案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重大项目、民生刚性支出方面,资金需求不断增多,对财政保障能力的要求更高、期待更强,财政收支仍将处于增长承压期。综合分析,财政“紧平衡”态势将会延续,必须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努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2026年的财政预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实施更加积极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基本民生支出、重大政策支出和重点项目建设支出,注重惠民生、促发展、增后劲,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一般公共预算

1.财政收入预算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62800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2%。其中:税收收入40200万元,非税收入2260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税收占比为64%。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68332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58340元,下降25.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800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增加1204万元,增长2%;上级补助收入72430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3859万元,下降16.1%;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不编列预算,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26691万元;调入资金18745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9107万元,降低50.5%。

2.财政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164408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47908万元,下降22.6%。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771万元;上解支出400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683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预算为164408万元,年末结余预算392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的支出。

3.“三保”、政府一般债务付息预算

2026年全市“三保”可用财力62800万元,“三保”支出、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预算58596万元,其中:保工资支出预算38735万元,保运转支出预算2805万元,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13311万元,政府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3745万元。“三保”支出基本保障。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44240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25105万元(2026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调整数增加3752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预算较上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55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入不编列预算,2026年政府专项债务收入较上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52400万元),下降46.4%。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本级预算为118507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增收37339万元,增长46%;上级转移支付预算为25733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62444万元(主要是政府专项债务收入减少152400万元),下降86.3%。本级基金收入来源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污水处理费收入等。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8864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28323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较上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5418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预算较上年预算调整数减少15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预算较上年预算调整数减少2146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不编列预算,2026年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预算较上年预算调整数减少62700万元),下降48%。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本级预算为76158万元,主要用于化解债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城市建设支出、廉租住房支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支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等。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14424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38864万元,年末结余预算537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的支出。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市本级负责编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两项。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1075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减收2593万元,下降11%。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0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03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18683万元,比2025年预算调整数增加1449万元,增长8.4%。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57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12903万元。

收支相抵,本年结余239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9887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根据《预算法》规定,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主要是各级政府从国家出资企业分得的利润、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收入。我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来源于国有企业利润的分配。2026年,财政部门根据国有企业上报的2024年资产负债表,结合我市基本情况,编列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6340万元,执行主体为城乡建设集团。2026年国有资本预算收入6340万元拟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建议安排用于与基本民生相关的支出。

(五)政府债务预算

2026年政府债务还本支出预算为7066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6637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预算54032万元。

2026年政府债务利息支出预算为1691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支出预算3745万元,专项债务付息支出预算13173万元。

2026年应偿还政府债务本息预算87587万元,其中:可用财力偿还23985万元,争取再融资债券偿还63602万元。

(六)大事要事保障支出项目预算

大事要事保障支出项目预算为2616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874万元,增长3.5%。重点增加思政中心课程服务成本支出4710万元、高新超收分成300万元、消防二站运转300万元、争资争项前期经费300万元、疑难复杂信访专项200万元、驻韶单位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00万元。减少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学校建设等项目支出。大事要事保障支出项目预算更细化,支出结构更优化,有效保障各项重点支出,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助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2026年韶山市财政重点工作安排及措施

为确保2026年预算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我们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审查意见,坚持以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导向,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能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为确保2026年预算工作目标的全面完成,我们将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市人大预算审查意见,坚持以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导向,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政府资源统筹能力,保障重大战略任务和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决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支撑。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聚力统筹资源,扩充渠道做大财力盘子。一是全力狠抓财政收入。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税务稽查力度,积极推进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多部门协同联动治税,强化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税源的动态监控与分析预警,确保各项税收依法依规、应收尽收。同时,健全非税收入征缴与管理机制,科学分解并压实非税收入年度目标任务,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等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与收益监缴,努力挖掘潜力,多渠道增加财政收入。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深入研究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及省级层面支持区域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措施、资金投向和申报要求,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和战略重点,进一步精准筛选、精心策划、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库,做实做优项目前期工作。持续加大向上级财政及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衔接、汇报争取工作力度,力求最大限度获得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及政策倾斜支持,充分释放和享受国家政策红利。三是合理安排债券资金使用方向和比例。在严格保障相关债务能够按时还本付息的基础上,优先最大化偿还企业工程账款,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促进资金快速回流至生产经营环节,有效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和市场活力,从而充分释放置换债券资金的“杠杆”效应,优化资源配置,助力经济稳定增长。

(二)聚焦民生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络。严格执行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就业补助等政策,健全城乡低保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持续强化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确保政策全覆盖,着力提升社会保障服务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短板补齐,支持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强化政策引导,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切实增强乡村内生发展动力三是全面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支持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加大教育投入力度,优化资源配置结构,有力推动教育公平发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全面提升全市教育整体水平四是深化城乡环境治理。统筹落实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危房改造及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为全市人民创造更优人居环境

(三)聚焦风险防范,切实保障财政可持续性。一是防范“三保”支出风险。科学编制执行2026年度预算,严格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大力压减一切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收支统筹与动态监控,坚决兜稳兜牢“三保”支出底线,确保基层运转和社会稳定。二是防范财政支付风险。牢固树立和坚持过紧日子思想,把推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精打细算过紧日子作为长期习惯和常态,科学统筹调度国库资金,强化流动性管理,严格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顺序,优先保障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基本民生等刚性支出资金需求,确保财政支付平稳有序。三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落实既定化债方案,压实主体责任,千方百计拓宽渠道、盘活资源,筹集资金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券本息,保证偿债资金来源稳定、有序接续,加强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全力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切实维护政府信用和经济金融稳定。

(四)聚焦深化改革,努力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约束有力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推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持续提升。一是系统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细化水平。深入细化落实预算指标核算管理要求,强化项目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加快构建覆盖广泛、科学合理、动态调整的支出标准体系,确保预算安排精准高效、有据可依。二是扎实推进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全面规范完善绩效目标设定、审核与调整机制,强化对科技、教育、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以及重大战略项目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绩效评价,深度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切实作为优化调整政策、精准安排预算资金、持续改进管理流程的核心依据,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三是全面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效能。健全覆盖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流程的资金监控机制,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时动态跟踪资金分配、拨付流转和实际使用情况,确保每笔财政资金流向清晰透明、使用轨迹可查可溯。同时,重点加大重要专项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公开透明度、政府采购规范性、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开展涉及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的专项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切实保障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

2026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与支持下,全面贯彻本次大会决议精神,坚定信心、勇毅前行,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内容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内容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6年韶山市预算草案.xlsx

第三部分 2026年韶山市预算公开相关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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