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档案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3-11-02 15:47
2022年度,韶山市档案局以新《档案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律法规,通过接收全市各立档单位档案,开展特色档案、重点档案的征集整理,着力建设档案数据中心,完善馆、室档案数字化,推行乡镇、机关档案工作年度目标管理执法考核检查等大动作,使档案馆库基础设施设备得到显著改善,功能显著增强,综合档案馆的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丰富,档案数字化量日趋增加,档案现代化管理与利用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全市乡镇、机关档案管理与服务工作显著加强,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档案事业的大发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档案工作领导,改善档案事业发展环境
韶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档案工作,将档案事业发展列入了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机构改革中,将档案局纳入市委部门体系,印发了“三定”方案,配备领导力量,为档案普法工作和法治韶山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认真开展档案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
为加强对全市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管理,市档案局领导班子及干职工认真开展档案业务学习和法律知识学习。一是积极参训,提高档案管理和执法水平。今年,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档案部门主办的业务培训和主办市本级档案人员培训。二是积极指导和监督。组织开展档案员业务培训,进行法律政策和规范宣传教育,提高档案员法律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并组织机关干职工到各乡镇、机关单位巡回进行档案归档整理业务指导,帮助提高档案整理质量。三是利用市委、市政府领导调研档案工作,专题研究档案工作以及举办全市档案员培训班等时机积极宣讲解读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和新《档案法》的讲解,还利用韶山电视台、韶山报、韶山手机报等新闻媒体对韶山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和新《档案法》进行了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了新修订档案法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了各单位对档案事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的认识。
(三)依法开展档案移交接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我市于2013年7月启动了韶山市首批档案移交接收工作。2021年进行第二批档案移交工作,目前,我市档案移交接收工作正在进行,预计明年上半年完成第二批档案移交。
(四)全面推进依法治档
坚持依法治档,为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主动落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运行工作任务,全面公开9项政务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包括相关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实现政务服务公开透明,推进档案行政执法标准化、程序化、规范化。
(五)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规定,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为此,我局认真组织年度执法考核检查,将执法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分内容,从而更进一步地规范了基层各立档单位的档案管理行为,提高了档案执法检查考核的权威性。坚持每年到各乡镇、市直、高新区、双管、驻韶等立档单位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主要是检查各单位档案员是否按要求及时收集了本单位的档案资料,是否及时归档,单位档案是否及时移交等,目前,我市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情况良好,除极个别的单位未按要求进行移交外,其余单位都进行了移交。通过执法检查,全市各乡镇、市直及双管、驻韶单位都越来越支持重视档案工作,加强对档案归档、安全保管、利用服务及档案数字化的管理与投入,无违法行为被查处案件发生。
(六)加强“6.9”档案日宣传
在“6.9”国际档案日开展了一系列的档案普法宣传活动,如发放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各独立院落单位利用电显设备进行宣传、韶山融媒体中心利用电视和韶山手机报开展宣传、档案部门开展面对面档案业务培训宣传等,通过这一系列宣传活动和宣传方式,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扩大了档案员对档案知识的了解,更扩大了广大市民对档案相关法律的了解和熟悉,进一步提升了普法的效果。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的水平和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普法宣传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创新宣传普法的手段和办法还不够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二是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不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创新新普法宣传形式。
韶山市档案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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