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9-18 16:46
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韶山市统计局
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8 月 29 日)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23〕3号)、《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潭政发〔2023〕5号)和《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韶政发〔2023〕4号)要求,韶山市进行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23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市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普查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23年5月,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22个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统筹部署全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县乡两级均高标准组建“五经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构筑起健全、严密、高效的普查指挥体系,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强化信息共享,提供多方保障,共同推动普查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2024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市100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对我市辖区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以及选中的投入产出调查单位逐一完成普查登记。根据普查对象的不同类别,相应采集其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与消费、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通信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情况、数字经济活动、投入产出情况等有关数据。通过这次普查,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市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是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了一次“全面体检”,为科学制定“十五五”规划,进一步推动韶山高质量发展提供真实可靠的统计信息支撑。
三、科学规范实施
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严格遵循"坚持质量标准、坚持统分结合、坚持手段创新、坚持协作共享、坚持依法普查"的基本原则,在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的统筹推进下,以“谋划从早、推动从紧、落实从严”为工作准则,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确保普查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市经普办充分借鉴历次普查经验,严格贯彻普查方案要求,精准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强化组织协调机制,统筹推进普查进度与数据质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在调查方法上,采用"先清查后登记"的科学流程,对全市范围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第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开展"地毯式"清查,确保普查对象界定准确、覆盖全面。在清查基础上,对第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实施全面调查,对个体经营户开展抽样调查,并同步推进投入产出调查单位的专项调查。在技术应用层面,本次普查全面采用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采集处理系统,通过三大技术手段提升工作效能:一是运用手持移动终端小程序实现基层数据实时采集;二是开通普查对象网络自主填报通道;三是推广投入产出调查电子统计台账应用。这些创新举措显著提升了普查人员管理培训的信息化水平和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通过本次经济普查,我市统计调查体系得到系统性优化:统计调查项目更加精简高效,统计制度方法持续完善,重点领域统计监测能力显著增强,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这些成果有力推动了统计现代化改革进程,为韶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四、确保数据质量
总体来看,韶山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科学规范有序,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市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23年末,全市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2356个,从业人员3.26万人;个体经营户4131个,从业人员1.0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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