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 行动方案(2023—2025年)〉〈韶山市 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试行)〉的通知》的决定 韶政发〔2025〕6号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10-13 11:19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及双管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即日起废止《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韶山市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废止。
韶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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