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韶山市深化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韶政办发〔2025〕2号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7-10 09:29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双管及驻韶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管各企业:

  《韶山市深化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韶山市深化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建设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国家卫健委基层司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参考手册的通知》(国卫基层运行便函〔2025〕4号)《湖南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湘卫发〔2024〕4号)精神,深入推进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深入推进健共体建设。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就近就便、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为健康韶山建设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5年底,健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健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实施;到2027年底,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县乡村三级协同支持关系进一步夯实,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稳定在70%以上,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完善健共体体制机制

  (一)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按照《湖南省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湘卫发〔2024〕4号)中明确的“医共体外部综合监督清单(见附件1)”“医共体建设部门职责分工(见附件2)”,加强对健共体综合监管,协同推进健共体建设。充分发挥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医改工作专班综合协调组、人事机构编制组、薪酬制度改革组、考核考评祖、监督管理组等五个工作组的作用,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健共体管委会实行每季度一调度一讲评,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一月一碰头一会商,健共体理事会实行每月一调度,协调解决健共体建设与运行中的具体问题。

  (二)进一步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医改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制定健共体总医院年度任务目标和绩效考核指标,健共体总医院负责制定分院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建设、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县域服务能力、基层服务能力、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医疗质量控制、运营效率、满意度评价等指标,考核结果与总医院主要负责人及院班子成员年薪、分院主要负责人年薪、总医院干职工薪酬总量、分院干职工年终绩效奖挂钩。探索在健共体内实施财政保障资金、医保基金、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统筹使用的“包保制”,考核结果作为“包保制”实施的主要依据。对总医院的考核由市卫健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市委改革领导小组医改工作专班审定后兑现相关奖惩。对分院的考核由总医院负责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市卫健局,由市卫健局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后,制定分院绩效奖励标准。

  (三)合理划分功能定位。

  1.健共体管委会:负责深化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建设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调整、优化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实施方案、建设规划、资源支持、政策指导和绩效考核等工作;检查督促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建设推进情况;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紧密型健康共同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构建绩效考核监管治理模式,提高服务体系运行效率。

  2.健共体理事会:负责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健共体建设发展规划,推动健共体内各成员单位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为辖区内居民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满足健康生活需要、安全有效便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负责修订完善紧密型健康共同体章程、双向转诊实施细则、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资源下沉医疗服务收入结算与分配办法、医保结余资金分配方案等规章制度,并具体推进落实。

  3.健共体总医院:负责紧密型健康共同体理事会日常工作;负责紧密型健康共同体内的分院及所辖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培训和指导。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健共体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等工作。通过人才、技术、管理等优质资源下沉,提升各成员单位的整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健共体分院:服从总医院管理,负责对村卫生室全面管理与协调,完成紧密型健康共同体理事会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负责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接收上级医院转诊患者,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患者等基本医疗服务。

  5.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根据各自功能定位和业务职责,参与健共体管理和服务。

  6.健共体公卫中心:统筹安排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对各分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季度质控和年终考核评估。协调组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健共体总院和分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督导和考核。统筹安排全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韶小卫”健康共治工作。

  7.村卫生室职责:服从分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本辖区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慢病管理等健康服务,打通健康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健全健共体内部运行管理机制

  (一)进一步完善健共体内部决策机制。加强健共体内党组织建设,理顺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程序,明确各自决策事项和范围,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选优配强健共体领导班子和管理团队,领导班子中要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代表。健共体总医院班子副职由市委组织部联合市卫健局进行考察推荐,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健共体分院院长由总医院党委提名,报市卫健局党委审议后任免;分院副院长由健共体理事会提名、审议后直接任免。

  (二)进一步优化一体化管理运行机制。坚持健共体服务主体定位,推行一体化管理、连续性服务,因地制宜,逐步实现行政后勤、人力资源、财务、业务、用药、信息、医保、绩效等统一管理。

  1.综合管理。总医院设立健共体理事会办公室,对成员单位行政综合服务实行统一管理。完善健共体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议事规则和内部分配等工作平台和机制。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运行规则,实行一体化管理的治理架构,提高健共体运行效率。

  2.人力资源管理。总医院设立健共体人力资源中心,在健共体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员统筹使用。根据岗位需要,实行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推动健共体内部人员统一招聘、培训、调配和管理,健全总医院专家下沉机制,出台健共体轮训实施方案。

  3.财务管理。总医院设立总会计师岗位,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共体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健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统一管理。对成员单位单独设账、集中核算。加强健共体内部经济运行分析,合理控制成本。统一开展健共体成员单位预算执行、财务收支、内控制度建立、资产管理、工程预结算、招标采购、经济合同执行等内部审计,加强健共体内部财务活动的全流程监督。

  4.业务管理。总医院设立健共体运营管理中心,负责对医疗、检验检查、护理、院感管理等业务的统一管理,统一健共体内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等标准,强化健共体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完善查房、病案管理、处方点评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加强检查检验、疾病诊断质量监测评价。制定健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诊疗疾病目录,明确健共体内双向转诊流程、标准和责任,建立健共体内双向转诊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健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的作用,统筹指导和落实全市公共卫生任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行年初预拨经费到基层,其余部分根据健共体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对基层的年度考核结果按绩效拨付到位。

  5.用药管理。总医院设立健共体中心药房,健共体总医院、分院统一药品目录,实行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建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专业委员会,负责组织健共体成员单位开展药品采购配送和药事管理等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药事管理和合理用药,建立缺药登记和配送制度,解决乡村居民用药问题。畅通健共体总院与乡镇分院用药衔接、处方自由流动。

  6.绩效管理。总医院设立绩效考核中心,制定健共体分院绩效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考核指标向功能定位、服务能力、质量安全、服务效益、资源下沉、巡诊派驻、家庭医生签约、健康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倾斜,考核结果与分院主要负责人年薪和干职工年终绩效奖挂钩。

  7.基金管理。总医院设立健共体医保管理中心,负责分院医保政策落实的监督考核和管理,严防过度医疗或医疗服务缩水,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有效防范欺诈骗保行为。根据医保基金总额预算方案定期与分院结算。

  8.信息管理。总医院设立健共体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建设、运行和管理健共体信息平台,实现对健共体内人、财、物、绩效的统一协同与精细化管理。优化整合市域内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医保、药品保障、综合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传送、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将远程医疗延伸到乡村,推行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动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在健共体内的应用。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将法定传染病、食源性疾病等报告融入健共体信息系统,实现在医生工作站自动生成信息按程序报告,避免漏报、迟报。

  四、提升健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一)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共享。继续实施总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派驻“第一书记”或院长,建立总医院专家下沉和分院医务人员到总医院轮训长效机制,确保每个分院都有总医院专家长期下沉,两年内分院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在总医院轮训实现全覆盖。统筹建立健共体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健共体慢病管理中心、家庭医生工作站等,在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联合门诊、联合病房、专家工作室,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鼓励各分院建设特色专科,实行差异化发展,允许通过协议工资制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协议工资不超过分院同级别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倍,达到人才引进条件的报市人社局按流程招引,未达到人才引进条件的采取劳务派遣方式,原则上劳务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数不得超过各分院的空编数,具体按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相关规定执行。

  (二)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健全健共体传染病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和发热门诊、哨点医院等监测任务,加强医防协同、医防融合,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做好疫情核实等工作,切实履行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加强县域医疗急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总医院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儿童新生儿救治、危重孕产妇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作用,完善5G智慧急救调度平台,实现“呼叫即急救,上车即入院”。加强重大疫情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加强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建设,完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和突发事件医疗应急预案,强化基层公卫人员的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升县域内重大疫情应急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能力。

  (三)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探索健康服务与基层治理相融合的新模式,着力打造“韶小卫”健康共治服务品牌。总医院专家团队加入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团队,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做实一般人群和重点人群签约履约服务。建立健全家庭医生对居民首诊制度,跟踪转诊患者治疗过程,做好接续服务,不断提升家庭医生对签约居民住院服务的转介率。健共体内上级医院在专家号源、住院床位和预约检查等方面预留20%以上的资源优先保障家庭医生转诊的患者。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共体总医院要统筹全市中医药服务资源,发挥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特色康复、人才培养、适宜技术推广和中医药健康宣教龙头作用。探索建立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强化基层中医药服务内涵,确保全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且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

  五、健全健共体配套支持政策

  (一)落实政府投入保障责任。健共体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原有的政府投入渠道不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按规定落实人员经费和单位正常运行经费,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同级政府根据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落实政府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六大投入政策。

  (二)优化人事编制和薪酬管理。以健共体为单位,充分利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适当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级、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健共体可在核定的人员编制总量内,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统筹调剂同经费渠道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事业编制,经市卫健局审核同意,报市委编办备案同意后实施。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中医医师、公共卫生医师、药师等培养和招聘力度,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及交流机制。落实“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健共体总医院班子实行年薪制,班子年薪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探索健共体分院负责人实行年薪制,负责人年薪从单位财政拨款资金中解决。

  (三)加强医保政策协同。对紧密型县域健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完善结余留用机制,结余资金作为健共体业务收入,健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稳步推进各级医疗机构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或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明确适宜基层开展的病种,逐步探索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同病同付。继续对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明确医保报销目录中增设的农村地区适宜卫生服务项目,逐步提高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性收入占比。对于换药、注射、输液、采血等均质化程度高的医疗服务项目,明确具体范围,逐步实施同县同价。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向基层延伸。

  六、保障措施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完善政策措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高质量推进健共体建设。对标对表国家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监测指标体系,加强监测评估,评估结果与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经费等资金安排挂钩,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发展的韶山经验。

  附件:1.健共体外部综合监管清单

  2.健共体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1

  健共体外部综合监管清单

  一、公益性监管

  1.健共体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履行情况。

  2.政府指令性公共卫生任务执行情况。

  二、依法执业与行风监管

  1.健共体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依法执业情况。

  2.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建设情况。

  3.医疗卫生行业建设“九不准”等相关制度执行情况。

  三、医疗质量和安全监管

  1.按照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和安全监管情况。

  2.临床路径管理执行情况。

  3.临床合理用药情况。

  4.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情况。

  5.大型设备使用监督评估。

  6.麻精药品管理情况。

  7.死亡病例质控情况。

  四、健共体运行监管

  1.健共体预决算执行情况,监管纳入财政管理的预算资金、上级项目资金、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等。监管定期财务报告和内审制度执行情况。

  2.医疗服务价格、医疗护理服务等信息公开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3.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县域外支出占比情况,DIP/DRG执行情况,监管欺诈骗保行为。

  4.监管药品耗材设备采购,监控药品耗材回扣等行为。

  5.健共体绩效考核方案制定及落实情况。

  6.健共体薪酬分配情况及与绩效考核挂钩情况。

  五、健共体人事管理监管

  1.执行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内设机构设置等事项核准备案制度。

  2.健共体人事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管理。

  六、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执行情况。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情况。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管事项


  附件2

  健共体建设部门职责分工

  一、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牵头负责健共体建设协调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会商。制定落实区域卫生规划和健共体建设发展规划,推动各健共体错位发展、优势互补。督导、考核健共体落实防治结合、医防融合、中医药相关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牵头制定健共体年度任务目标和监测评价指标,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健共体考核评价。

  二、机构编制部门。落实健共体建设关于人员编制管理的要求。

  三、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将健共体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参与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编制,推动区域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通过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渠道对县域健共体内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支持。

  四、财政部门。按照现行投入渠道,落实对公立医院及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政投入政策。

  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编制部门核准认可的健共体内人员编制数及备案数,指导健共体各医疗机构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对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人员聘用等人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备案,核定薪酬总量、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事项。

  六、农业农村部门。将健共体建设纳入地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内容,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

  七、药品监管部门。参与医疗行业综合监管,承担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

  八、医疗保障部门。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对紧密型县域健共体实行医保基金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健全完善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落实医保支持健共体建设具体措施。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强化健共体医保基金使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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