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韶山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十条措施》的通知 韶政发〔2025〕1号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4-01 10:55


  各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市管各企业:

  《韶山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韶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韶山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十条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预算改革“双十条”举措,巩固拓展前期改革经验成效,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24〕14号)和《湘潭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十条措施》(潭政发〔2024〕9号)文件精神,结合韶山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目标

  以零基预算牵引政府治理体系的优化重构;以支出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提升政府治理方式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按照“两条线三回归”原则和“聚焦、激活、变革、优化”策略方法,坚持以制度变革引领模式创新,以模式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零基预算改革的地方实践实现新探索、迈出新步伐。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全力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逐步建立有保有压、重点突出、统筹有力、讲求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增强对重大部署、基本民生的统筹保障能力。

  二、原则要求

  坚持“以零为基、先定事再分钱、钱随事走,花钱问效、无效问责”基本原则,坚决做到不该干的事情不给钱,应该干的事情用好钱。

  ——改革支出范围。遵循公共服务回归公益属性,公益回归财政,财政回归平衡;产业发展回归竞争属性,竞争回归市场,市场回归效率的“两条线三回归”原则,改变过去政府与市场界限不清晰、随意安排财政支出的状况,严格区分政府和市场边界。充分发挥有为政府、有效市场“两只手”作用,以政府资金的统筹带动各方资源的统聚。

  ——改革分配模式。基数为零、年底归零、化零为整。精准把握财政资金安排的环节、时间及方式,改变过去支出散小化、碎片化、低效化的状况,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联动、整合、撬动、放大效应,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改革保障方式。打破基数概念、打破支出固化,依次分层保障,该保必保、应省尽省。改变过去支出安排缺乏立体性、平均用力的状况。按照优先次序、分层次保障支出,对于确定要办的事,分轻重缓急、先后顺序、动态安排。

  三、改革措施

  (一)实施“三资”一本账、预算大统筹。政府收支实行财政统管、预算统筹。所有政府性收入“一个笼子”进,所有财政支出“一个口子”出,实现国有资源、资产、资金“一本账”,财政收入、支出、账户“一张表”,集中统一管理。加强收入统揽统筹。对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事业收入和经营服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制定收入清单。重塑财政支出政策体系。分领域全面清理现行支出政策和项目,重新评估、认定和安排预算。坚决取消执行到期、无必要实施的政策和项目,整合归并零散碎片、性质相近的政策和项目,调整优化超出财政承受能力、难以落实、效益不高的政策和项目,制定政策清单。推进账户统管统辖。全面摸清财政专户、单位账户底数,制定账户清单,所有账户全部纳入财政监管范围。撤销未经财政部批准设置的财政专户。

  (二)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取消二次分配,资金全部到项目。实行财政预算“一个盘子”统筹安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一体化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资金全部细化到最末端,全面取消项目资金的二次分配,防止和克服“钱等项目”现象。完善“项目申报—绩效评估—入库审核—预算安排—资金分配—项目退出”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预算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清理。实行预算评审项目全覆盖。对已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重大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涉及面广的项目,以及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开展预算评审。预算项目按照“先评审后安排预算、先评审后招标”原则进行管理。加强对虚报预算行为的监督,部门预算项目经评审虚报预算资金超过20%以上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该项目进行重点监控;涉及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列入财会监督重点检查对象;涉及金额500万元以上的,推送审计部门、巡察部门、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关注。硬化预算刚性约束。将项目资金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凡未按要求细化到位的,原则上不予安排。从严从紧控制预算追加行为,确需增加的,优先通过统筹本部门资金解决。未经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的,不得随意对财政经费作出新增设立、提标扩面、增加额度等规定。除中央、省级有明确规定外,部门人员经费、运转经费等基本支出一律不予结转,项目资金最多办理一次结转。

  (三)将“吃饭用钱”和“项目用钱”分开编制,优化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分类管理。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方针,健全过紧日子评估机制和长效机制。将“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大事要事保障、部门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纳入经常性支出管理,将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项目、专项债项目、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政府基本建设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地方配套项目等纳入建设性支出管理。

  (四)建立按优先顺序、分层次、节约型的大事要事动态保障机制。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支出、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五级支出分类管理。严格按先后次序安排预算支出,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时,不得安排后序支出。根据“轻重缓急”原则,安排项目建设性支出。除“三保”、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外,财政资金应全部集中用于服务保障中央、省、湘潭市、韶山市部署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根据财力水平,制定大事要事保障清单,按清单项目的重要性、必要性、合规性、经济性,市专班对项目进行“最优先、优先、一般”三个层级的分类评估。大事要事保障清单与年度预算同步编制。

  (五)加强同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资金统筹,实施跨年度资金分配。加强同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资金整合,对关联性、系统性、整体性强的支出进行统筹安排。建立“用钱必报告、用钱必统筹、用钱不重复”的资金使用协同联动机制,资金需求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确定任务清单、资金筹措方案,按照“优先统筹同一领域资金、优先统筹国省资金”原则,实现目标共商、政策共定、项目共管,避免重复投入。建立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优先采取“拨改投”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确需安排政策性补助的项目,依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效益给予后补助,并实行资金跨年度安排预算。年末财政部门根据资金统筹情况提出奖励方案。

  (六)基本支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资产管理、项目支出标准化。制定项目支出标准目录,分阶段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参照湘潭市标准,结合韶山实际制定专用支出标准;探索采取集中采购、协商议价等方式降低基本支出标准。坚持量力而行,支出保障水平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动态调整,财力紧缺时,实行支出标准低限运行。

  (七)打造预算分配、执行、反馈“两体系一闭环”。打造“预算分配到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到问题反馈”体系及“预算分配-执行-监督-反馈整改”闭环,实现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联动。聚焦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领域,实行财审联动,并拓展至财政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五方联动”,严肃查处财经领域突出问题。将问题反馈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多、预算执行率低、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调减预算安排;对实施效果好、政策作用明显的,优先保障。

  (八)推进监管监测信息化、数据化。依托一体化系统,有效贯通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等各个业务环节促进预算与决算有效衔接,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使资金流与决策流、业务流、信息流相融合。上线运行银行账户管理模块,将所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时掌握账户余额及收支信息,加强在线动态监控。

  (九)筑牢“三道防线”,严格遵守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铁律。建立健全全域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深化“债务预算+债务专管员”管理模式,强化分类监管。用好中央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落实债务成本管控措施,持续优结构、降成本。将地方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延伸至村一级,不断提升安全边际。建立防范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闭环工作机制,健全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管控制度。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多措并举增强化债能力,全方位推动化债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十)规范高新区和乡镇财政管理。督促高新区和各乡镇遵照我市零基预算工作要求规范财政管理和运行。进一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制定两级支出责任清单。

  四、实施保障

  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落实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作为提升治理效能、优化资源配置、缓解收支矛盾、提高资金效能的重要举措。市级层面成立由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组长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专班(详见附件1),负责研究改革相关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改革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本次改革任务事项实施清单化管理,由财政部门牵头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制定十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明细(详见附件2),其他部门作为零基预算实施主体,应切实转变预算编制执行理念,加强内部统筹协调,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韶山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专班名单

        2.韶山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十条措施任务分工明细表

  

附件1

  韶山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专班名单

组长:邓望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贺树峰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员:胡振军  市政府办主任

刘源  市政府办副主任

姜任  市财政局局长

庞宇锋  市审计局局长

彭常青  市发改局局长

周劭  市教育局局长

章求  市民政局局长

周宇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唐刚  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祖坤  市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局长

邹金蓉  市文旅广体和商务局局长

肖灿辉  市卫健局局长

刘华  市市场监管和科工信局局长

  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负责日常事务)兼任。办公室负责对专班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附件2

韶山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十条措施重点任务分工明细表

序号

改革措施

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

市财政局

牵头股室

市财政局

责任股室

完成时限

进展情况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

实施“三资”一本账、预算大统筹

1.摸排评估政策:各业务股室督促各部门单位分别汇总梳理本单位、本领域的现行市级财政支出政策,按要求填报政策摸底清单后提交专班评估审核。以审定的政策清单作为依据进行预算安排,市本级资金需求依据未在政策清单内的一律不予安排。

各预算单位

预算行财

社保股

各资金主管股室

3月底前

 

 

2.摸清单位收入底数:全面梳理部门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收入等,全部列出清单并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各预算单位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财政事务

中心及各

归口股室

3月底前

 

 

1

实施“三资”一本账、预算大统筹

3.摸清单位账户底数:全面梳理各类账户,包括财政专户、零余额账户、实有资金账户等,全部列入账户清单。对于未经审批、核准的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银行账户一律视同“小金库”,资金收缴国库或按规定处置。

各预算单位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财政事务

中心及各

账户有关

股室

3月底前

 

 

4.摸清单位资产底数:全面梳理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及其管理的国有企业存量资产情况,将包括房屋、土地、车辆、设施设备等在内的资产列入资产清单。

各预算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股

国有资产

管理股

3月底前

 

 

2

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取消二次分配,资金全部到项目

5.常态化开展项目储备:每年6月30日前启动下一年度项目储备工作,由各业务股室督促指导各单位在每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申报工作。

各预算单位

预算行财

社保股

各归口股室

9月底前

 

 

2

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取消二次分配,资金全部到项目

6.绩效评估:各业务股室对预算部门(单位)随项目申报报送的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预算行财社保股、绩效监督管理股备案。绩效监督管理股组织各业务股室、第三方对重点项目(政策)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通过审核的不得纳入项目库。

市财政局
及各预算单位

绩效监督

管理股

各归口股室

9月底前

 

 

7.入库审核:各业务股室对通过绩效评估项目的政策依据、实施内容、实施年限、资金需求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方可纳入项目库。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对执行到期、无安排必要或效果持续较差的项目进行退库处理。

市财政局

各归口股室

各归口股室

10月底前

 

 

8.项目评审:对已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重大项目、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项目、涉及面广的项目,以及政府采购限额以上的项目开展预算评审,评审意见作为项目入库及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市财政局

财评中心

各归口股室

资金下达前

 

 

9.预算安排:预算行财社保股根据预计可用财力情况和项目实际需求,对项目库内的项目下达预算控制数。

市财政局

预算行财

社保股

各归口股室

10月底前

 

 

3

“吃饭用钱”和“项目用钱”分开编制,优化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分类管理

10.编制年初预算时,预算行财社保股同步将所有项目支出按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进行分类,进行预算支出分开编制,分类管理。

市财政局

预算行财

社保股

各归口股室

持续开展

 

 

4

建立按优先顺序、分层次、节约型的大事要事动态保障机制

11.按照“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年度大事要事支出、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五级支出分类管理。严格按先后次序安排预算支出,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时,不安排后序支出。

市财政局

预算行财

社保股

预算行财

社保股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持续开展

 

 

12.支出分级:根据重要性、必要性、合规性、经济性等,构建科学可行的支出分级评价指标体系,将大事要事支出分为“最优先、优先、一般”三个层级。

市专班

预算行财

社保股

各归口股室

3月底前

 

 

13.逐级保障:在财力紧缺时,分三个层级按90%、80%、70%比例动态调整。

市专班

预算行财

社保股

预算行财

社保股

持续开展

 

 

14.定期监测:每月对全市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支出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执行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预警并督促相关单位采取应对措施。

市财政局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持续开展

 

 

5

加强同领域、跨部门、跨层级资金统筹,实施跨年度资金分配

15.同领域资金统筹:对党委、政府部署的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重要任务,各业务股室会同相关单位根据项目具体任务清单和资金需求,制定资金筹措方案,优先通过统筹相关领域资金保障,确有不足的通过新增预算保障。

各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

各归口股室

各归口股室

持续开展

 

 

16.跨部门资金统筹:对分属不同部门但支持方向相近的资金,探索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整合相关资金,研究细化资金分配方案,集中财力办大事,避免资金投入分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主管部门

财政局

各归口股室

各归口股室

持续开展

 

 

17.跨层级资金统筹:对跨层级、跨区域的共同财政事权事项,根据支出责任分级共担,同时根据项目需求和性质,加强本级财力和上级资金的统筹使用。

各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

各归口股室

各归口股室

持续开展

 

 

18.规范资金安排:严格控制竞争性领域财政投入,优先采取拨改投等市场化方式予以支持。对于确需安排政策性补助的项目,依据上年度项目实施效益给予后补助,并实行资金跨年度安排。

各主管部门

市财政局

各归口股室

各归口股室

持续开展

 

 

6

基本支出、基本公共服务支出、资产管理、项目支出全部标准化

19.完善基本支出标准:参照湘潭市标准,结合韶山实际情况,制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严格按照标准安排基本支出。

市财政局

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市医保局等相关主管部门

预算行财

社保股及各归口股室

预算行财

社保股及各归口股室

3月底前

 

 

20.完善项目支出标准:参照湘潭市项目支出标准,结合韶山实际情况,逐步制定通用项目支出标准及指导主管单位制定专用项目支出标准。

市财政局及
各主管部门

财评中心及各归口股室

财评中心及各归口股室

6月底前

 

 

21.完善资产管理支出:根据资产配置量、耗用量、更新周期、采购价格等因素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市机关事务

服务中心

市财政局
各预算单位

国有资产

管理股

国有资产

管理股

6月底前

 

 

7

打造预算分配、执行、反馈“两体系一闭环”

22.财审联动:聚焦重大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领域,实行财审联动,并拓展至财政监督、会计监督、审计监督、巡视巡察、纪检监察“五方联动”,严肃查处财经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形成问题清单。

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
市审计局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绩效监督

管理股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绩效监督

管理股

持续开展

 

 

23.结果运用:将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为预算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存在问题多、预算执行率低、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调减预算安排,对实施效果好、政策作用明显的优先保障。

市财政局

预算行财

社保股

预算行财

社保股

持续开展

 

 

8

推进监管监测信息化、数据化

24.资金监管:贯通预算编制、调整、执行、决算、绩效评价等各个业务环节,促进预算与决算有效衔接,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使资金流与决策流、业务流、信息流相融合。

市财政局

各业务股室

各业务股室

持续开展

 

 

25.账户管理:上线运行银行账户管理模块,将所有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时掌握账户余额及收支信息,加强在线动态监控。

市财政局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国库集中

核算中心

持续开展

 

 

9

筑牢“三道防线”,严格遵守不新增隐债铁律

26.债务监测:建立完善全域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监管体系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长效机制。深化“债务预算+债务专管员”管理模式,强化分类监管。地方债务动态监测机制延伸至村一级,不断提升安全边际。建立防范化解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闭环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管控制度。

市财政局

企业外经

金融股
(市化债办)

企业外经

金融股
(市化债办)

持续开展

 

 

27.债务化解:用好中央一揽子财政增量政策,落实债务成本管控措施,持续优结构、降成本。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多措并举增强化债能力,全方位推动化债由治标向治本转变。

市财政局

企业外经

金融股
(市化债办)

企业外经

金融股
(市化债办)

持续开展

 

 

10

规范高新区和乡镇财政管理

28.明确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制定两级支出责任清单。

高新区

各乡镇

市专班

市专班

持续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