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湘潭市委和韶山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和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市政府和市政府办日常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信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省市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三)负责市政府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组织或参与组织全市性的有关重大活动,参与和协调有关重大接待工作。
(四)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对有关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五)负责编报政务信息,为市政府领导同志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
(六)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及文稿;协同和组织有关方面起草市委、市政府有关重要文件。
(七)负责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关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突发事件。
(九)负责组织拟订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管理、12345公共服务热线管理相关措施,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负责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办职责。
(十一)依法指导协调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协调涉及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的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全市大数据战略、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省发展规划。
(十三)负责市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及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动态调整和组织实施,负责组织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