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
韶山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17-06-22 16:37
韶山市审计局2017年审计项目计划
2017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主要依据署、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韶山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改革的重大事项,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事项等,结合审计法定职责进行编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以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审计全覆盖为重点,以整合审计资源、创新审计方式方法为抓手,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改革、安全、反腐、绩效”的审计理念,严格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面提升审计工作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审计项目安排
根据审计署、省、湘潭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暂安排审计项目54个,其中:财政同级审项目1个,署、省、市行业审计项目13个(含临时项目2个),经责审计项目12个,财务收支审计项目3个,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26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1.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1)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围绕促进完善预算制度、加强财政管理、规范资金分配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预算管理和资金分配为切入点,开展对市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编制、批复、调整、执行、公开和决算(草案)情况,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决算(草案)情况,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财政收入征收管理情况,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情况,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其他有关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财政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制度的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效益性及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等。要在客观评价2016年市财政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成效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市财政预算的完整性和规范性、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财政管理情况、财政收入征管情况、财政支出结构、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税收收入征管情况审计。重点审查执行税收政策是否到位,税务部门是否依法征管,了解税收收入过渡性账户资金情况和各项退库是否真实、合法等问题。关注是否有人为调节税收进度的问题。选择两家企业,摸清企业的税收规模,关注是否存在税费减免、“应征未征”、“征收过头税”等情况,揭露税收征管不力造成税收流失和税收收入不真实的问题,促进依法征收。
(3)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公开和决算(草案)情况审计。
重点审计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和市商务粮食局等3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关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部门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部门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合法性以及部门预算执行效率、部门决算(草案)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情况和奖金和津补贴发放情况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内容参照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
2.有关专项资金或项目审计。
(1)社会保障资金。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调查,摸清资金总体规模、收支结余情况,揭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关注:一是社保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二是社保资金的安全完整性。
(2)2015-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
对2015-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资金进行审计,是为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充分发挥项目的投资效益。主要关注:一是项目运行及管理情况;二是项目资金预算执行、拨付及使用情况;三是项目后续管理情况;四是调查了解项目实施的效果情况。
(3)市商务粮食局下属商业企业国有资产收益预算安排和管理、使用情况。
摸清国有资产的整体规模,掌握国有资产收益的总体情况;揭示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使用中存在的违纪违规行为及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并认真分析原因,向市政府提出加强对国有资产收益管理的建议,促进制度完善、机制健全和管理规范,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绩效。主要关注:一是预算安排情况;二是国有资产收益的管理、使用情况;三是关注资金使用的效益情况,是否存在损失浪费等问题。
3.政府投资审计。
根据韶山市投资评审中心提供的基本建设项目预结算评审动态管理表,对财政性资金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结算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财政审计要求在6月10日前结束现场审计,6月30日前出具审计报告。
(二)署、市行业审计及调查。
1.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该项目系署定项目,1月初湘潭市审计局负责实施,我局配合上级实施。
2.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该项目系署定项目,项目由湘潭市审计局负责实施,我局配合上级实施。
3.市纠“四风”监督检查。按照市政府安排,每季度检查不少于五家单位,共安排检查26家单位,我局与市财政局负责实施,按时完成工作。
4.市信贷支持地方经济的考核奖励专项审计。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经责股负责实施,要求3月份完成。
5.市湘运公交公司运营情况财务检查。按照市政府的安排,综审股负责实施,每半年检查一次。
6.韶山乡韶阳村2016年扶贫项目资金审计。该项目系市政府安排项目,法制股、综审股负责实施,要求3月底完成。
7.市2016年度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资金审计。经责股负责实施,要求2月底前完成。
8.韶山市2014-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审计。该项目系市委安排项目,法制股负责实施,要求6月底完成。
9.韶山干部学院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该项目系市政府安排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按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10.市“最忆韶山冲”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该项目系市政府安排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按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11.市旅游主干道项目征地拆迁资金审计。该项目系市政府安排项目,聘请中介服务机构负责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按项目要求的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12.临时项目2个。
(三)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7年安排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水务局、商务粮食局、城管局、旅游局、新闻中心、原城建投、残联等11个单位12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其中原市城建投为市管企业,该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同时离任,此次一并实施审计;市城管局为任中审计,其他项目均为离任审计。要求对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计算机辅助审计。对市民政局、住建局、商务粮食局等3个单位的经济责任审计与同级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相结合,做到一审多果。将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使用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配合市直有关部门做好对乡镇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工作的绩效评价,2017年将对市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商务粮食局、城管局等部门环境保护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市水务局探索实施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四)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市政府的安排,2017年下半年安排高新区(含高建投)、原市交建投和旅发集团等3个单位2015-2016年的财务收支审计项目。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明确责任、防范风险”的原则,以规范重点项目投资行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管、提高政府投资效益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结算审计、跟踪审计和决算审计。
1.结算审计。主要有市风景名胜区主入口建设项目,韶山核心景区外环公路(韶山段)工程、市2015年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3个项目)、市青年水库右干渠九龙新城段渠道改造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
2.跟踪审计。主要有肖家冲安置区、银田镇过镇道路改造项目、市韶山南路道路工程、市实验中学新建体育综合楼(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沪昆站前大道k0+000-k1+400段和K2+060-k2+928.217段道路工程、中小型企业四期标准化厂房、旅游主干道建设项目等7个工程项目。
3.复审项目。主要有韶山外环公路核心景区连接线(铜像-碑林段)提质改造工程、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及改造工程3标、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整县推进项目、市石山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市新颜路提质改造工程、韶山乡中心敬老院、市保障性住房(石忠、竹鸡、韶南、石山)电力安装工程、市交通人防指挥中心消防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市交通人防指挥中心中央空调、市安置区(新颜路、竹鸡、石山、韶南)供水工程、韶山乡城前学校运动场建设工程、永泉安置房基础工程、市石忠片区保障性住房一期住宅(1、2、4号栋)工程、S208省道狮山超限超载检测站工程等15个工程项目。
本计划是全市2017年审计业务工作的总体安排,是局党组在充分研究2017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结合审计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下发的纲领性文件。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变动事项及时下达审计项目计划调整通知。各股室(中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全面完成2017年审计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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