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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16-09-21 15:36

  韶山市审计局  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的处罚

事项编码

 

事项类别

行政处罚

事项类型

 

受理单位

韶山市审计局

服务对象

被审计单位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

办理条件

被审计单位拒绝或者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

收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对象

收费依据

 

 

 

 

 

 

 

 

办理期限

法定时限

 

承诺时限

 

办理该事项

所需提交的材料

1.证明(证照、证件)名称:

 

办结后提供或产生的证明、证照、证件

1.证明(证照、证件)名称:

 

受理地点

韶山市迎宾路

交通到达线路

2路公交车到清溪镇政府站下车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肖前腾  0731-55682163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作息时间1500-1800),法定假日除外。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局纪检组 0731-55691855

运行流程

 

示范文本及         

常见错误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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