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60000/2010-583594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韶山市交通局职能职责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10-11-10 16:42
1、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2、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公路规划。负责交通运输执法检查和监督。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承担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韶山市区公共交通管理工作。
4、负责提出全市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5、承担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协调、监管、组织实施国家、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公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6、指导全市公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7、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8、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9、负责对交通企业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办理涉及交通有关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工作、指导交通行业的文明建设。
10、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交通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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