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6-07-14 16:14
1.比选人名称和地址
1.1比选人名称:韶山市水利设施维护中心
1.2比选人地址: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行政中心2204
2.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石狮江左支韶山段治理工程,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及自筹。比选人(项目法人)为韶山市水利设施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选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比选。
3.项目概况与政府采购代理范围
3.1项目地点:韶山市韶山乡;
3.2建设规模:完成1.9公里综合河道治理,预算金额约390万元。
3.3政府采购代理范围:石狮江左支韶山段治理工程施工。
3.4选定办法:本比选项目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为中标人。
4.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代理机构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省级分网登记(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截图)。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信誉要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5.比选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比选活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于2026年7月14日至2026年7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1号行政中心2204办公室领取比选文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2 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在2026年7月16日17:00时(含)前向比选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5.3 答疑文件、比选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在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韶山市青年中枢泵站一楼会议室,本次比选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开标。
6.2比选申请人须指派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与评审办法
7.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
7.2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aoshan.gov.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比选行政监督部门为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韶山市水利设施维护中心
地 址:湖南省韶山市清溪镇英雄路1号行政中心2204
联 系 人:廖学进
电 话:0731-55682224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