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5-1402368
发布机构: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答复
韶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shaoshan.gov.cn 发布时间:2025-11-17 15:53
关于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7号建议的
答 复
李林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乡镇农技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的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5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99号)文件精神,农业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量大小、时间长短等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类农业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畜牧兽医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和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有传染危险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工作量大小等不同情况分别享受一、二、三类畜牧兽医医疗卫生津贴。从2025年开始,我局农技推广服务中心14名工作人员,根据各自岗位实际有9人按照二类标准发放,5人按照三类标准发放。2023年有毒有害补贴已发放到位,2024年、2025年已申报财政预算支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局属部门将严格执行有毒有害保健津贴政策。对涉及的人员、标准,先由局属各部门摸底上报党组,再通过局务会、党组会研究决定,同时,向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严禁杜绝“普发”现象,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指导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有毒有害保健津贴的政策执行。将政策依据传达至各乡镇,协助各乡镇协调财政、人社等部门,由乡镇自行组织向财政申请预算资金,并向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依法依规发放有毒有害保健津贴。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韶山市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5年5月8日
分管领导:龙治国 经办人员:庞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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